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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济源2017大气污染防治 强化VOCs治理

2017-02-13 13:2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治理VOCs污染LDAR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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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13.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降低比重任务,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2017年4月底前,确保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要依据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按照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明确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禁燃区的时限和措施,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严禁在禁燃区内燃用煤炭及其加工的固体和液体产品、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工业固体废弃可燃物、生活垃圾和原油、重油、渣油、机油、煤焦油、稀料,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全面推行居民集中供热,加快集中热力管网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提高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6.继续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依据高污染燃料区划定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排查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销劣质散煤等4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有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7.着力推进洁净型煤替代。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建设,2017年10月底前,至少建成1座满足城市、农村洁净型煤需求的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18.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天然气替代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6〕1140号)要求,加快天然气配套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加密管线分布,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到2017年底,全市天然气替代散煤使用量达到180万立方米以上,累计新增1万户以上农村居民实现厨炊使用天然气。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9.大力实施“煤改电”工程。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6〕1014号)要求,加快城乡输配电线路建设,加大电价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力度,到2017年底,在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20万平方米以上,1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饮电气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济源供电公司

20.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5〕1548号)要求,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优先发挥大型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到2017年10月底,全市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1.继续淘汰小燃煤锅炉。参照传输通道城市做法,依据我市集中供热、供气管道覆盖情况,不断扩大燃煤锅炉拆改范围,持续减少燃煤污染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底,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23.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24.完成重点行业VOCs污染现状调研。2017年3月底前,完成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溶剂使用、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现状调研,编制重点行业排放源清单,初步摸清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为“十三五”全面开展VOCs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5.开展有机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2017年6月底前,对有机化工企业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改造,对有组织废气进行回收利用或进行催化燃烧、热力焚烧,提高有机废气净化效率;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储罐呼吸和装卸过程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废水废液废渣收集、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要对逸散VOCs和产生异味的主要环节采取有效的密闭与收集措施,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6.强化餐饮行业VOCs污染治理。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整治,2017年5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运水烟罩、静电型和等离子型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禁止将油烟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木炭烧烤。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有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延伸阅读:

河南洛阳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 推进六大行业VOCs治理(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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