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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社会化委托运维工作实施方案

2017-03-09 09:4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源自动监控自动监测污染源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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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监控运维内容

一、在线监控设备日常巡检维护

日常巡检是指根据技术规范及每台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分析仪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的检查、维护以及系统校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废水自动监控系统例行维护

(1)每日巡检维护项目

每日由专职调阅人员调阅监控数据及设备运行状态参数,及时向各服务站下达维护工单,各服务站维护技术人员根据派发工单按照应急处置机制开展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2)每周巡检维护项目

检查各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自来水供应、采样泵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清洗水泵和过滤网;检查站房内的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对于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检查数据采集仪运行情况,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仪及上位机接受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3)每月巡检维护项目

检查CODCr水质分析仪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变化;检查TOC-COD转换曲线(或a、b值)是否适用;检查氨氮水质分析仪气敏电极表面是否清洁,对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对监控设施进行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检查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站房防雷措施;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和手工校准,并进行比对记录。

(4)每季巡检维护项目

至少检查一次CODCr水质分析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闭圈,必要时进行更换;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并进行记录。

(5)废液收集处置

仪器废液、废酸等危险废弃物应按规范集中收集储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处置。

(6)巡检维护成效

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的相关要求。通过设备巡检维护,降低故障机率,运转率达到95%以上(有效性审核合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2.烟气自动监控系统例行维护

(1)每日巡检维护项目

每日由专职调阅人员调阅监控数据及设备运行状态参数,及时向各服务站下达维护工单,各服务站维护技术人员根据派发工单于当日到达现场开展针对性的维护巡检项目。

(2)每周巡检维护项目

各服务站维护技术人员根据派发工单按照应急处置机制开展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站房内的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检查数据采集仪运行情况,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仪及上位机接受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每次开机前应及时到现场清洁光学镜面。

(3)每月巡检维护项目

至少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对反吹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直接测量法烟气自动监控设施每月至少用校准装置通入零气和接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工作点。

(4)每季巡检维护项目

至少检查一次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和结灰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抽取式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气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一致,进行零点、跨度、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直接测量法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用参比方法检测准确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至少每季度用参比法和同时段数据进行一次比对校验,当校验结果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时,应扩展为对颗粒物相关系数校正、气态污染物相对准确度、流速的流速场系数的校正,直到达到规范要求,所取样品数不少于9对。

(5)巡检维护成效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的相关要求。通过设备巡检维护,降低故障机率,运转率达到95以上(有效性审核合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故障应急处置

1.安排数据调阅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发现数据异常和设备报警情况应立即启动诊断程序,确定设备故障应通知技术人员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并配合环保部门对污染源企业提起的异常数据异议进行复核。

2.建立设备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各型号设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备齐相应配件及诊断工具。在故障发生后4小时内实施远程故障响应,无法远程修复的在故障发生后8小时内根据预判故障类型携带备件、备机赶到现场处理,预判在故障发生后12小时内仍无法排除的,应提前安排人员安装调试备机或实施人工监测报送数据(严于环境保护令第19号,设备发生故障后5个工作日内修复,停运期间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报送数据的要求)。

3.更换分析仪主要装置或整机,应重新调试校准后方可投入运行,并于5天内向属地环保部门、市环保局提交备案登记表和验收申请,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4.加强与污染源企业的联系,提前做好设施停用、启用、拆除等情况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

5.在规定时限完成数据处理、报备事项凭证上传,配合环保部门进行数据审核,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5%以上。

三、数据传输

1.收集本次纳入监控运维的各品牌设备数据传输协议,在此基础上统一进行数采软件二次开发,数据采集传输必须与国家、省、市、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兼容(根据管理或考核需要,若平台通讯协议变更时,中标方应进行相应改造以满足新的要求),能够满足设备反控及相关监控运维管理信息传输的要求。

2.当数据采集传输因通讯中断造成漏发时,能够以自动及人工请求等方式补发特定时段数据。

3.对数采仪、传输线路进行维护,故障时按规定及时维修或进行整机(配件)更换。

4.监控运维单位承担数据传输通讯费用,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有效性审核合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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