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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04-28 16:0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建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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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灌南县连云港化工产业园、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园超期贮存大量危险废物。

责任单位:连云港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杜绝超期贮存现象。

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徐圩新区危险废物焚烧、灌云县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回转窑等5个项目的建设,2017年5月底前,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2.5万吨。到“十三五”末,全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不低于7.3万吨/年,填埋能力不低于2万吨/年。其中灌南县、灌云县处置能力分别达到3.8万吨/年、3万吨/年。

(二)督促园区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安全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尚未落实有效处置途径前,采取减产限产或规范贮存场所等措施,做好风险防范。

(三)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最大限度减少产废量,最大限度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和转移联单制度,在加强日常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每年开展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集中检查不少于两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填埋等违法行为。

二十八、建湖县江苏克胜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填埋农药残渣。

责任单位:盐城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受污染场地、沟河的生态修复,确保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整改措施:

(一)2016年11月底前,组织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发现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2017年5月底前,对小龙沟、东小河受污染的水体和底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西厂区原农药生产污染场地,进行布点监测,编制处置方案,实施生态修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由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调查克胜集团厂区危险废物填埋情况,核实危险废物填埋的时间、过程和数量,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违纪人员,提请有关部门依规追责问责。

二十九、部分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较大。对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及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江苏省关闭化工企业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及再利用监管压力大。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目标:完成关闭化工企业遗留地块的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完善再利用监管机制,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一)结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把关闭化工企业的遗留地块作为优先调查对象,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排查,基本掌握遗留地块的分布情况、使用现状以及周边环境状况等信息。

(二)根据调查情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有污染扩散风险的,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措施,切实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对污染地块名录中暂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地块,不得以任何方式供应土地;被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完成,并经检测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建立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2017年12月底前,制定完成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

(四)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动态项目库,把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遗留地块优先列入治理修复名单,逐步扩大治理修复范围。强化治理修复工程监管,严防二次污染。

三十、徐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在江苏省排名垫底,局部区域有所恶化。2015年,徐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2016年上半年,徐州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在全省排名仍倒数第一。贾汪区作为徐州市钢铁、焦化企业集中区域,2016年上半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同期明显上升。

责任单位:徐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提升比例和PM2.5浓度降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改善。

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省、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集中开展燃煤单位清理整治行动,对违规用煤单位限期整改直至拆除。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取缔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二)加大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完成封闭式料仓、物料密闭廊道建设,加强粉尘的集中收集和治理。限期完成9家焦化企业烟气脱硝治理改造工程,全面拆除钢铁企业120平方米及以上烧结机旁路。分类治理化工、喷涂、印染、家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

(三)加快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度,加大重中型客运、载货车辆淘汰比例,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淘汰任务。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和油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油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各类工地特别是拆迁、高架施工、地铁施工和大规模园林绿化工地的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八个一律”,强制配备雾炮车。2017年12月底前,主城区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全面搬迁或实施封闭式、标准化厂房改造。加大夏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力度,完善市区秋冬季落叶收集处置系统,杜绝焚烧污染。

(五)责令贾汪区制订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工业污染治理以及燃煤污染控制等针对性措施,确保空气质量大幅度改善。

(六)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考核,对没有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依规严肃问责追责。认真执行落实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从重惩处,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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