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土壤汞污染政策正文

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强化废氧化汞电池安全处置

2017-05-23 14:27来源:中汞网关键词:废氧化汞电池土壤污染防治含汞废弃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十三)落实企业责任。

94.重点行业企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焦化、电镀、制革、汽车制造、铅蓄电池、危废处置等行业企业和涉及排放镉、汞、砷、铅、铬、锰、铜、钒、镍等重金属以及排放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的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损害赔偿等方面所需资金,污染企业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构建从业单位信用体系,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名单通过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市经信委牵头,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参与)

95.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城管委参与)

(三十四)严格评估考核。

96.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在2017年6月底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工作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2017年5月底前,成都市政府与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区(市)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各区(市)县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县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抓好目标和任务落实。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督察室、市委督察室参与)

97.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区(市)县,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有案不移、降格处理的,区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追究;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参与)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废氧化汞电池查看更多>土壤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含汞废弃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