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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7-06-14 16: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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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协助厅办公室应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做好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污染物扩散趋势分析,提供分析报告,为应急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好环境风险评估、污染场地修复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

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网络通讯和数据传输提供保障工作;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环境信息技术的支持工作。

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

2.4 专家组

厅环境应急办负责征集专家,建立福建省环境应急专家库(附件5),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关行业专家,组建现场专家组。专家组负责研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提出现场应对及安全防护建议,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5 现场工作机构

由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组织成立现场应急工作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响应工作,包括应急监测组、污染处置组、调查评估组、后勤保障组和舆情引导组等。厅环境应急办牵头协调、部署。

2.5.1污染处置组

视事件类型分别由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组织,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事发地环保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配合地方政府或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提出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控要求;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修复的建议。

2.5.2应急监测组

由监测科技处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事发地环保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指导地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预测并报告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等,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2.5.3调查评估组

由厅环境应急办组织,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事发地环保局等处室、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当地环保部门查找事发原因和污染源;收集现场应急处置信息,按规定程序记录现场情况、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制作现场勘查、询问笔录;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责任追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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