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太原市政府发布《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公布)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等四部委及六省市政府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2017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7年PM2.5平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二、重点任务
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污染排放负荷。
(一)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
1.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提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焦化行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我省焦化产能置换政策实施关停淘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2.推进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对市区范围企业全面从严整治,停备太原第一热电厂,对晋机铸造车间、新华活性炭生产线等居民举报投诉强烈的污染企业或工序实施停产整治。对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及连续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其中,对清徐县钢铁、焦化、炭黑、水泥等污染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或限产治理,改善307国道两侧区域环境;对古交电厂、焦化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对非法储配煤场全部依法取缔;对阳曲县采石场全部实施停产整治,焦化企业实施限产整治;对娄烦县汾河水库周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彻底取缔非法排污企业。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严重、对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影响明显、治理无望的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关停计划,限期完成关停搬迁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3.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2017年底前关停经改造或预计改造后污染物达不到山西省超低排放要求的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4.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各县(市、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984家“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开展专项取缔行动,依法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其中晋源区362家,小店区292家,草坪区190家,万柏林区26家,迎泽区6家,杏花岭区2家;古交市51家,清徐县30家,阳曲县12家,娄烦县9家;不锈钢园区4家。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5月份起“小散乱污”企业全部停产实施分类整治,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各级政府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环境保护部信息平台和执法监管平台。
“小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洗煤厂、小选矸厂、小储煤厂,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1.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划定,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11991户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其中市区农村共计203个,81991户。整村拆除9个村、4260户,集中供热13个村、4671户,煤改电63个村、18765户,煤改气118个村、54295户。清徐县20000户、阳曲县10000户。年内实现市区及周边农村清洁供暖全覆盖,冬季减少燃煤67.2万吨,彻底解决农村冬季原煤散烧的问题。其中:小店区完成57个村、30725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18.4万吨;迎泽区完成14个村、1524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0.9万吨;杏花岭区完成27个村、7069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4.2万吨;尖草坪区完成46个村、16242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9.7万吨;万柏林区完成4个村、1939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1.2万吨;晋源区完成55个村、24492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14.7万吨;清徐县完成20000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12万吨;阳曲县完成10000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6万吨。
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各燃气企业与相关城区政府积极对接,统筹“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规划与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气源、电源的保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积极主动开拓气源、支持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多种方式、多种主体供应。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各燃气企业
2.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以集中供热为重点,以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及污水源热泵、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10月底前,市区和县城建成区20蒸吨/小时及以下489台燃煤采暖锅炉全面“清零”,三县一市范围内常年运行的149台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两项措施减少燃煤99.3万吨。其中:小店区拆除燃煤锅炉234台、1193蒸吨,年减少燃煤36万吨;杏花岭区拆除燃煤锅炉17台、41蒸吨,年减少燃煤0.8万吨;尖草坪区拆除燃煤锅炉26台、93蒸吨,年减少燃煤1.8万吨;万柏林区拆除燃煤锅炉52台、396蒸吨,年减少燃煤12.8万吨;晋源区拆除燃煤锅炉121台、190蒸吨,年减少燃煤2.8万吨;综改示范区拆除燃煤锅炉5台、25蒸吨,年减少燃煤1.6万吨;市环保局拆除燃煤锅炉16台、215蒸吨,年减少燃煤11.8万吨;古交市拆除燃煤采暖锅炉4台、6蒸吨和常年运行燃煤锅炉45台、395蒸吨,年减少燃煤19.8万吨;清徐县拆除燃煤采暖锅炉10台、13蒸吨和常年运行燃煤锅炉80台、163蒸吨,年减少燃煤8.2万吨;阳曲县拆除燃煤采暖锅炉4台、6蒸吨和常年运行燃煤锅炉14台、20蒸吨,年减少燃煤1万吨;娄烦县拆除燃煤采暖锅炉10台、51蒸吨和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年减少燃煤2.6万吨。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继续推进“城中村”拆除改造。年内完成寇庄、大村、松庄、新沟、中涧河、东涧河、三给、窊流、北寒、金胜、董茹等30个整村拆除工作,拔掉城中村黑烟囱5000根以上,冬季减少燃煤10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组织实施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年内完成园艺所地块、双塔南巷地块、凯旋街地块、上兰造纸厂地块、晋西和平地块、迎宾路地块等集中连片棚户区拆除改造工作,拆除2.96万户,拔掉小烟囱1.5万根,冬季减少燃煤11万吨。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3.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2017年建成区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和娄烦县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乡管委、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近期,四川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发现部分涉气污染源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充分警示、曝光典型,现公布2024年第二批部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污染源名单。成都市龙泉驿区富奥威泰克汽车底盘系统成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问题:1.表面处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现场开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林省将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从源头到末端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4年3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2024年3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401.5万元,得补2702万元。10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周口790.5万元,焦作448万元,漯河315万元,洛阳270.5万元,鹤壁211万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为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空气质量。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详情如下: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
5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中涉及制定重庆市河流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等行政决策。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4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4月22日发布《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138号)同时废止。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区域联防联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十大行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行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行动、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行动、重点行业提质增效行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面源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大气环境管理科技提能行动、涉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征求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电石炉、砖瓦工业、陶瓷工业、玻璃工业、耐火材料工业、炭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铸造和锻造工业等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将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清洁生产水平低、治理难度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范围,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目标要求,到2025年,细颗粒物(PM
甘肃省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公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级结果,共评定C级企业16家、D级企业111家、非引领性企业2家。武威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级结果公示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大气发〔2023〕10号)有关要求,结合《重污
近日,河北省发布了2024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清单,A级企业共327家,B级企业共213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共555家。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清单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四川省第三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新增B级企业1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32家。2023年四川省第三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调整河北冠能分离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绩效级别。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2023年度临沂市3家达到绩效引领性指标水平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的通知》,依据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长沙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C级企业评定名单,2023年评定通过C级企业249家。2023年长沙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C级企业评定名单公示为科学、精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江西省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关于2024年江西省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评定结果,全省2023年审定通过新增A、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5家、21家、10家,全省重点行业累计共评定A级企业9家、B级企业27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0家。关于湖南省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示2023年第2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A级、B级企业名单:关于2023年第2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A级、B级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绩效分级情况,认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A级和引领性企业;认定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企业为B级企业;将上海解放传媒印刷有限公司等426家公司纳入民生豁免类企业。关于本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绩效分级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四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和生产线名单,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入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四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和生产线名单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