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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

2017-06-30 09: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重污染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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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太原市政府发布《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公布)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等四部委及六省市政府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2017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7年PM2.5平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二、重点任务

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污染排放负荷。

(一)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

1.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提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焦化行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我省焦化产能置换政策实施关停淘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2.推进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对市区范围企业全面从严整治,停备太原第一热电厂,对晋机铸造车间、新华活性炭生产线等居民举报投诉强烈的污染企业或工序实施停产整治。对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及连续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其中,对清徐县钢铁、焦化、炭黑、水泥等污染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或限产治理,改善307国道两侧区域环境;对古交电厂、焦化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对非法储配煤场全部依法取缔;对阳曲县采石场全部实施停产整治,焦化企业实施限产整治;对娄烦县汾河水库周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彻底取缔非法排污企业。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严重、对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影响明显、治理无望的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关停计划,限期完成关停搬迁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3.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2017年底前关停经改造或预计改造后污染物达不到山西省超低排放要求的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4.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各县(市、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984家“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开展专项取缔行动,依法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其中晋源区362家,小店区292家,草坪区190家,万柏林区26家,迎泽区6家,杏花岭区2家;古交市51家,清徐县30家,阳曲县12家,娄烦县9家;不锈钢园区4家。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5月份起“小散乱污”企业全部停产实施分类整治,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各级政府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环境保护部信息平台和执法监管平台。

“小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洗煤厂、小选矸厂、小储煤厂,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1.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划定,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11991户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其中市区农村共计203个,81991户。整村拆除9个村、4260户,集中供热13个村、4671户,煤改电63个村、18765户,煤改气118个村、54295户。清徐县20000户、阳曲县10000户。年内实现市区及周边农村清洁供暖全覆盖,冬季减少燃煤67.2万吨,彻底解决农村冬季原煤散烧的问题。其中:小店区完成57个村、30725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18.4万吨;迎泽区完成14个村、1524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0.9万吨;杏花岭区完成27个村、7069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4.2万吨;尖草坪区完成46个村、16242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9.7万吨;万柏林区完成4个村、1939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1.2万吨;晋源区完成55个村、24492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14.7万吨;清徐县完成20000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12万吨;阳曲县完成10000户的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冬季减少燃煤6万吨。

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各燃气企业与相关城区政府积极对接,统筹“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规划与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气源、电源的保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积极主动开拓气源、支持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多种方式、多种主体供应。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各燃气企业

2.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以集中供热为重点,以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及污水源热泵、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10月底前,市区和县城建成区20蒸吨/小时及以下489台燃煤采暖锅炉全面“清零”,三县一市范围内常年运行的149台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两项措施减少燃煤99.3万吨。其中:小店区拆除燃煤锅炉234台、1193蒸吨,年减少燃煤36万吨;杏花岭区拆除燃煤锅炉17台、41蒸吨,年减少燃煤0.8万吨;尖草坪区拆除燃煤锅炉26台、93蒸吨,年减少燃煤1.8万吨;万柏林区拆除燃煤锅炉52台、396蒸吨,年减少燃煤12.8万吨;晋源区拆除燃煤锅炉121台、190蒸吨,年减少燃煤2.8万吨;综改示范区拆除燃煤锅炉5台、25蒸吨,年减少燃煤1.6万吨;市环保局拆除燃煤锅炉16台、215蒸吨,年减少燃煤11.8万吨;古交市拆除燃煤采暖锅炉4台、6蒸吨和常年运行燃煤锅炉45台、395蒸吨,年减少燃煤19.8万吨;清徐县拆除燃煤采暖锅炉10台、13蒸吨和常年运行燃煤锅炉80台、163蒸吨,年减少燃煤8.2万吨;阳曲县拆除燃煤采暖锅炉4台、6蒸吨和常年运行燃煤锅炉14台、20蒸吨,年减少燃煤1万吨;娄烦县拆除燃煤采暖锅炉10台、51蒸吨和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年减少燃煤2.6万吨。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继续推进“城中村”拆除改造。年内完成寇庄、大村、松庄、新沟、中涧河、东涧河、三给、窊流、北寒、金胜、董茹等30个整村拆除工作,拔掉城中村黑烟囱5000根以上,冬季减少燃煤10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组织实施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年内完成园艺所地块、双塔南巷地块、凯旋街地块、上兰造纸厂地块、晋西和平地块、迎宾路地块等集中连片棚户区拆除改造工作,拆除2.96万户,拔掉小烟囱1.5万根,冬季减少燃煤11万吨。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3.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2017年建成区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和娄烦县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乡管委、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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