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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平顶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7-07-25 14:2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网平顶山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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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育并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深入推进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化,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服务类的环境监测活动。积极推进基础公益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和环境质量自动站运行维护等方面政府购买服务,有序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四)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家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鼓励市内科研部门、高校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及治理仪器设备,推广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提升我市监测技术创新能力。深化大气灰霾来源和成因分析研究,逐步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评估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

(五)严格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制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计划,建立环境监测质量考核体系,加强对质量控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组织开展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方法,逐步建立完善自动监测数据远程质控等质量监督功能和平台,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的评价和预警水平。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满足环境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按照关于开展实行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在确保监测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完成新旧体制顺利对接、平稳过渡。加快实施生态环境监测人才培养发展规划,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

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应急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等能力建设,提升样品采集、实验室测试分析及现场快速分析测试能力。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并将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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