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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北京47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7-07-27 08: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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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定不移地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1.以超常规的力度治理大气污染。在全力推进清煤降氮、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大气污染来源新变化,以农村散煤、高排放车辆、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精准施策,持续发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对农村散煤,加大“煤改清洁能源”力度,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无煤化”,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无煤化”。对高排放车辆,坚持严格管理、鼓励更新、强化执法、宣传引导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施工机械,划定高排放施工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依法依规处罚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对工业污染,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同时,实施企业环保技改升级工程,推广清洁生产。对施工扬尘,加强源头控制、严格行业管理、强化监管执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责任。对道路扬尘,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努力建立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执法严格的管理体系。

2.推进水环境治理攻坚。严格落实“河长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全力“保好水、治差水”。强化节水管理,实现工业用新水零增长、农业用新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建设节水型城市。依法依规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单位,确保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南水北调来水等饮用水水源安全。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提高污水和污泥处理能力,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六区建成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整治入河排污口,减少污水直排。加大河道生态用水补给,加快治理黑臭水体,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中心城、远郊新城建城区黑臭水体。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土壤环境详查。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管。制定实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加快建设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利用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确需转移委托处置的,要密闭运输,做到全过程监管。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建立污染地块风险筛查和调查评估机制,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原厂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4.综合整治城乡环境。通过“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现空间腾退、“留白增绿”、改善环境、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功能,打造一批精品街区、胡同。制定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开展市级挂账重点地区整治,拆除“出租大院”,关闭取缔违法违规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严防“以拆代管、待拆不管”等监管缺失问题发生。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平台作用,切实将环境管理网格覆盖到每个社区、每条小街小巷小胡同,推进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

(四)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依规环境监管执法

1.完善地方环保法规标准。适时修订《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制订《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修)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扬尘污染、露天烧烤和焚烧,以及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依法从严惩处。

3.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实施加强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工作意见,规范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受理程序,提高侦办、鉴定、起诉、判决效率,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4.强化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环境违法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用地审批、投融资、财政奖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督促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五)坚定不移地推进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

1.狠抓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已经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学习借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模式,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底前对16个区实现督察全覆盖,并适时下沉至部分街道(乡镇)。

2.加快推进关键领域改革。抓紧构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制定实施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的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评制度,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实施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案、排污许可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区、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促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区、市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

(二)加强跟踪督办

各区、市有关部门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定期调度,强化督导,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对特别突出的难点问题,建立市、区两级领导领衔的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和线索,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以铁的纪律推进整改。

(四)及时公开信息

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大格局。

附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部分基层干部思想上习惯把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谈及大气污染就强调区域外来输入,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水资源不足,对主观原因和自身工作问题认识不足。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环保工作不敢为、不愿为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

整改目标: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解决各级干部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下大力气治理环境污染等“大城市病”,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硬约束,提出解决问题综合方略等指示要求,开展研讨交流,深化思想认识。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环境保护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制度。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相关市级行政机关和各区政府年度绩效任务,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目标,履职不到位,不敢为、不愿为的,及时诫勉、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北京哲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于2015年12月到期,由于该公司采矿扬尘、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突出,顺义区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产业退出政策,明确提出不予延期建议,但市国土资源局仍违反相关政策将该企业采矿许可证延期至2017年12月。

整改目标:注销北京哲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构建绿色、和谐、高效、安全的首都矿业新格局。

整改措施:

(一)已于2017年4月21日注销北京哲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固体矿山数量。

(三)系统梳理现有固体矿山,对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提高外调电比例,但发展改革部门协调落实不力,致使近年来全市本地发电量大幅增加,外调电比例从2013年63.8%下降至2015年56.5%。

整改目标:在满足城市用电、民生供热、应急调峰、安全运行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增加外调电比例,压减本地燃气电厂发电量。

整改措施:

(一)组织协调优化发电机组运行方式,进一步压减本地燃气电厂发电量。

(二)加快推进蔚县-门头沟500千伏送电工程建设,力争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协调实施安定、昌平变电站4台变压器增容,增加变电容量170万千伏安,提升外受电能力。与国家电网等部门充分沟通,在保障本市电网安全运行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压减本地燃气电厂发电量。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华北分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长期坚持

延伸阅读:

环保督查下半年工作重点(附各省督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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