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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7-08-01 09:20来源:江西省政府关键词:重污染重污染天气江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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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结合本预案,制订具体应急行动方案,报本级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的办事机构备案。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和单位按规定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预警、预防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区域污染程度,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和响应。各地在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全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科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组织指挥体系

2.1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2.1.1省指挥部组成

省指挥部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环保厅厅长、省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省环保厅、省气象局、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省级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为省指挥部成员。

2.1.2省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组织编制、修订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研究制订全省重污染天气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政策措施;

(3)组织实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省级有关部门应急行动方案的制订;

(4)指挥、协调跨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督促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区)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2.1.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为省指挥部办事机构,承担省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主任由省环保厅厅长担任。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省指挥部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决策部署;

(2)承担省指挥部的应急值守工作;

(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措施;

(4)制作省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交省指挥部审核;

(5)配合其他部门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发布工作;

(6)根据省指挥部指示,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对各部门、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督查检查和考核;

(7)承办各地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需要省指挥部协调、支援的具体事项;

原标题: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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