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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山西临汾市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7-2020)

2017-10-11 10: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地表水环境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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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中水回用率。积极探索中水回用渠道,减少排水量,节约水资源。一是鼓励工业企业采用中水;二是推进城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双供水系统,有条件的区域,对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实现冲厕水采用中水,提高中水回用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一是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辐射效用,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建设污水管网,实现污水进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在重点乡镇、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处理后回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洪洞县赵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示范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3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任务及侯马市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深度治理工业废水。2017年底前,所有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要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任务,排放废水必须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区质量标准。2017年底前,所有焦化企业要完成熄焦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5月底前,所有焦化企业要完成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工程。2017年底前,所有煤矿企业要建设完成矿井水深度处理设施,矿井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后回用或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煤炭局配合,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依法整治“散乱污”企业。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的要求,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详细梳理分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整治。要严防死守,发现一处,依法整治一处,杜绝乱排、偷排现象。(市环保局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市公安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养殖业粪便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7年底前,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60%以上配套建成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探索在散养密集区合作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对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与2015年相比,2017年、2018年、2019年农药用量增幅分别控制在3%、2%、1%,化肥用量增幅分别控制在0.6%、0.4%、0.2%,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通过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的污染。(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建设河流人工湿地。结合河流水质目标要求,2018年底前,在劣五类水质河段和水质需要提升的重点河段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河流水质。(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河道河岸整治。2018年底前,对辖区内河流河道河岸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河道垃圾清理、河道清淤、河岸绿化美化等。(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沿汾重点治理任务

1.2018年7月底前,完成汾河霍州段16处生活污水排水口治理任务。(霍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2019年底前,完成霍州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霍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赵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汾河洪洞段沿汾5处生活污水排水口治理任务。(洪洞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2017年7月底前,完成汾河临汾市区段河东教授花园、伊村排污口、河西漪汾小区排污口等6处沿汾河生活污水排污口治理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东麻册双山焦化排污口等2处生活污水排水口、屯里排口整治及涝洰河入汾处污水提升泵站、加压泵站建设任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5.2017年底前,完成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6.2017年底前,完成汾河尧都区段河西南片区城居村、斜拉桥北等2处生活污水排水口治理任务。2018年底前,完成汾河尧都区段神刘村等6处生活污水排污口(含五污建设)及北芦村2个排污口(接入三污)治理任务。(尧都区人民政府负责)

7.2018年底前,完成临汾市城北新城(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8.2018年7月底前,完成临汾市汾河景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负责)

9.2018年底前,完成涝洰河生态湿地改善水质工程项目及辖区内涝洰河等汾河支流排污口整治。(尧都区人民政府负责)

10.2019年底前,完成汾河尧都区吴村段生态修复工程。(市水利局负责)

11.2017年底前,完成浍河曲沃县东韩断面治理项目、山西福瑞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与回用扩容工程。(曲沃县人民政府负责)

12.2019年底前,完成侯马市浍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侯马市人民政府负责)

13.2018年底前,完成翼城县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翼城县人民政府负责)

14.2018年底前,完成古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2019年底前,在焦化企业相对集中的洪安涧河段建设水环境安全应急示范工程。(古县人民政府负责)

15.2018年底前,完成汾西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及尾水深度处理工程。(汾西县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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