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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滁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2017-10-23 12: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氮氧化物绿色建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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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加强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的运营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将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新的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和减排核查评估,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到2018年,重点管控企业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三十)实施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加强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污分流、河道清於疏浚、人工湿地、海绵城市等设施建设。抓好“好水”保护、“差水”治理,带动其他水体水质改善。对于水质好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制定生态环保方案,明确年度治理目标,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水质持续稳定。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全面落实水体达标方案,改善水质类别。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并动态调整黑臭水体名单,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改善效果。2017年9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乡镇“河长制”,覆盖全市江河湖库,并强化协调调度,促进河道水质和水环境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

(三十一)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建设、“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循环经济典型经验模式推广等重点工程,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委、市农委、市商务局)

(三十二)实施秸秆利用产业化提升工程。以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为主线,围绕秸秆收割、打捆、储存、运输以及“五化利用”、工业产品制造、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条,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壮大工程、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引进工程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八、加强政策扶持引导

(三十三)强化财政激励政策。争取国家和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市管局)

(三十四)落实价格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以及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政策。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和水价,以及工业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委、市水利局)

(三十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节能减排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三十六)执行绿色信贷政策。落实国家绿色金融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担保+收费权质押”“抵押+信用”模式,支持以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有效缓解节能环保企业融资难题。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绿色信贷利率、期限,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鼓励“保险+银行”等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责任单位: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财政局、滁州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九、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三十七)参与市场交易。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要求,支持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参与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认真落实排污权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三十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取消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制度,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建设委、市市管局、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滁州银监分局)

(三十九)推进节能环保绿色标识体系。加强能效标识管理,引导消费者和企业选购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鼓励大型超市、龙头电商开辟节能产品销售专区,集中推进节能产品进社区、进农村行动。引导零售实体企业、餐饮企业对照标准,积极参与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工作。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强节能低碳环保标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能效虚标企业和能效虚标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委、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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