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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10-30 08: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城市双修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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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小寨区域海绵城市建设,通过采取LID海绵化改造、排水管网提标、雨污分流改造和超标降雨蓄排设施建设等,使区域内径流控制率达到80%以上;开展南稍门和环城路内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与公园改造、护城河提升、顺城巷提升、小雁塔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等项目结合,满足老城区品质提升要求。(牵头单位:市建委)

15.打通团结南路、科技八路等49条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牵头单位:市建委)

16.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网,改善换乘衔接,引导市民公交出行、绿色出行。新增调整公交线路10条,运营里程150公里,优化重要路段和节点交叉口信号灯控制系统100处,安装交叉口行人过街人性化设施50处,强化行人、非机动车路权,深入开展车让人行动。(牵头单位:市交委办、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7.继续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景观环境,健全长效机制,同步推动水、电改造,节能改造,海绵化改造。具备条件的,增加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加装电梯,配套建设各类服务设施。两年开工实施4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市建委)

(四)彰显历史文化特色,塑造魅力古都新形象。

18.保护历史文化,构建大西安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实施杨官寨、汉长安城、秦栎阳城等重点遗址考古调查及文物保护项目,做好唐代天坛、梨园和明秦王墓等特色遗址考古调查及文物保护工作。筛选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单位。(牵头单位:市文物局、市规划局)

19.推进历史文化核心区有机更新。启动实施三学街、小雁塔等历史文化街(片)区建设,加快护城河、顺城巷改造。(牵头单位:曲江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区政府)

20.打造红色文化脉络与展示线路。展示好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遗址群、红军长征过境西安遗址群、西安事变纪念场馆遗址群等革命遗迹,树立红色文化之城形象。(牵头单位:市文物局、市旅发委)

21.塑造城市时代新风貌。实施一批展示文化的雕塑示范街,年内建成30条(处)城市文化雕塑示范街。加强主要街道、景区、广场周边的城市设计,完善城市夜景照明、街道家具和标识指引、广告牌匾等规划与设置。(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局)

22.加强重点项目规划设计,高标准规划设计全运会场馆等一批重点项目。2017年新建8座规划馆。(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六、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城市双修”、“城市设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城市双修”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城市双修”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城市双修”日常工作,督促各牵头部门落实具体工程项目,研究推动完善“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建立“城市双修”成效的评价标准。各牵头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时效和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鉴于此项工作为阶段性任务,相关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引入技术支持。

引入具有“城市双修”相关经验的规划设计单位(或联合体),负责“城市双修”评估规划、设计以及建设管理全程咨询服务工作,为做好“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创新管理制度。

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式,探索形成有利于“城市双修”的管理制度。研究城市公共空间拓展的激励机制,鼓励增加公共空间。抓紧建立公共建筑拆除管理程序和评估机制,防止城市大拆大建。完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切实保护和增加绿色空间。

(四)积极筹措资金。

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多渠道增加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的投入。将重要的“城市双修”工程纳入年度计划,保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五)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过程开展评估检查,实行每月通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于推进不力、工作不落实的项目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加强舆论宣传。

加强市民参与,定期公示、积极宣传“城市双修”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在政府官网、官方微博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城市双修”工作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延伸阅读:

城市双修之流域治理“区域式”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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