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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宁夏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7-11-09 10: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宁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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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湖污染防治对策

(一)湖泊概况

沙湖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南部,属河流古道型沙漠湖泊,由四周地下水、大气降水和农田退水汇聚形成,为封闭性湖泊。

(二)控制单元划分

根据控制单元划分结果,沙湖属于沙湖石嘴山市控制单元。

(三)水质现状及目标

2015年,沙湖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影响水质类别的主要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近五年来,沙湖2011年-2013年水质类别保持Ⅲ类,2014年降为Ⅳ类水质,2015年下降至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

(四)水环境问题识别

1.补水水质不满足湖泊水质目标要求。沙湖主要依靠东干渠和西一支渠补充黄河水,由于河流和湖泊水质评价指标不同,按河流水质评价,补水为Ⅲ类优良水质,但按照湖库标准衡量总磷已超标4倍,成为湖库Ⅴ类水质,补水水质不满足湖泊水质目标要求,存在污染隐患。同时,区域地下水位高,存在浅层地下水间接渗漏辅助补给湖泊的特征,也对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2.人为活动影响凸显。沙湖是全国著名旅游景区,2016年接待游客量达到120万人次,比2000年翻了一倍。人为活动加剧及湖内交通、娱乐设施排放污染物,是造成沙湖水质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3.水生态系统退化。沙湖为封闭性湖泊,湖泊生态用水大多依靠黄河水补给,水体流动性差,湖荡净化作用弱,内部微循环动力不足。同时,水生植物芦苇、水草等生长面积不断萎缩,湖体生态系统退化,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不断下降。

4.沉积性污染物影响水质。2012年前,为解决沙湖水位下降问题,曾通过第三排水沟、艾依河等沟道补水。第三排水沟除接纳农田退水外,还有部分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排入,加之蒸发量大,矿化度不断提高,芦苇根系腐殖和栖息动物粪便富集,导致湖体有机污染物不断累积,影响湖泊水质。

(五)污染防治对策

1.实施生态补水促进水体交换。合理确定湖泊生态水位,加大生态调水和补水力度,建立水量平衡维持机制,优化配置多种补水水源,实现多水联动。加快实施星海湖和沙湖连通等工程建设,扩大水域面积,为沙湖排水提供途径,形成有效的水体交换,提高水循环和水质自净能力。

2.恢复湖泊水生态系统。加快推进沙湖补水预处理与湿地恢复等工程建设,增加补水前段净化环节,使黄河补给沙湖水质达到湖泊Ⅲ类标准,确保“清水入湖”,努力恢复湖泊水生态系统。实施沙湖南北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增加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环节。扩大外围湿地面积,发挥隔离净化带作用,确保沙湖周边水环境安全。

3.理顺河湖管理体制。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求,梳理整合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监管,落实农垦集团治理主体责任。按照“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明确沙湖开发利用强度,测算游客承载和开发上限,确保不突破沙湖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推动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第四章规划重点任务

一、全面控制工业污染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加快淘汰污染严重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等文件要求,以各控制单元主要排污行业为重点,逐年度落实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九小”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或生产项目。加大流域内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力度。开展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根据研究结果,合理确定各地区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行业规模限值。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制定重污染企业退出搬迁方案,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工业化改造。黄河干流及清水河沿岸,有序推进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银川市、中卫市等主要造纸企业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市、县,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环境监管,不得引入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

规范排污许可管理。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按国家要求完成全区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到2020年,完成覆盖全区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一证式”管理。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清水河、葫芦河等现状水质劣于Ⅴ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二)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充分发挥强制性审核的约束作用,合理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依法对重点耗能耗水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达标排放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组织开展清洁生产试点示范,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工作,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含马铃薯淀粉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制定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年底前,全区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含染料颜料制造行业)、原料药制造和制革行业要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其它行业要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其中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大的农副产品加工(含马铃薯淀粉加工)完成行业论证并完善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制定并实施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对治理无望或无法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淘汰或关闭。污染严重或环境问题突出的有色金属、电镀、焦化、农药行业按照改造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全面提升企业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水平。

专栏2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要求

原料替代清洁化改造工程:造纸行业完成无元素氯漂白技术、镁碱漂白浆化机生产技术,减少污染负荷,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制革行业实施基于白湿皮的铬复鞣逆转工艺技术,大幅度减少含铬废水量和总铬产生量,控制制革行业铬污染。农药行业实施新型催化剂和试剂替代技术,减少含磷废水排放量。电镀行业采用三价铬镀铬、无氰预镀铜、钨基含金镀层、无铅无镉化学镀镍技术,减少重金属使用量,降低电镀液重金属浓度和毒性。

工艺技术清洁化改造工程:造纸行业实施本色麦草浆清洁制浆技术、氧脱木素技术和置换蒸煮工艺等技术改造,降低产品耗能,减少废水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产生量。食品加工行业实施白酒机械化和黄酒清洁化生产工艺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染料颜料制造行业实施定位氰化、溶剂萃取、加氢还原等绿色制造技术改造,杜绝或减少铁泥产生量,降低废水排放量。有色金属行业实施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改造和锌锰电解过程重金属水污染物智能化源削减成套技术及装备,实现重金属离子高效净化。氮肥行业实施氨合成原料总深度净化工艺技术和尿素工艺冷凝液水解解吸技术改造,减少总氮排放量。焦化行业实施干熄焦、煤调湿和焦化脱硫废液处理技术改造,减少焦化废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原料药制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催化合成工艺和多效蒸发工艺改造,减少原料药生产过程环境污染,提高制药废水可处理性。

回收利用和综合治理清洁化改造工程:造纸行业实施白水循环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制革准备与鞣制工段废液全封闭系统和铬鞣废水处理资源化技术改造;染料颜料制造行业实施高含盐、高色度、高毒性、高COD染料废水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分散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集成技术改造;有色金属制造行业实施重金属废水生物制剂法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实施高浓度有机废水制取水煤浆联产合成气技术;农药行业实施高浓度含盐有机废水高温氧化及盐回收技术,草甘磷丹江资源化处理分级回收工艺改造;焦化行业实施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

(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对全区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的问题,对各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2017年6月底前,完成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评估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余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评估工作。

加强企业监督。各地要制定和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建立监督性监测机制和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和监管,推动市县对所有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并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管理系统联网。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应切实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自治区环保厅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督查实现“全覆盖”。推进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监测信息、抽查结果、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移动互联网应用等,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

整治超标排放企业。建立涉水排污企业环保红黄牌管理制度,结合企业自测、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双随机”抽查结果,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经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污染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自治区每季度抽查国控和区控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各地级市要每月抽查重点污染源、每季度抽查普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和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污染。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在线监控等设施建设。到2017年年底前,全区依法设立的32个工业园区全部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科技厅要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覆盖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并定期更新,提高企业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

延伸阅读:

全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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