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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第一版)
企业各项申请材料和环保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
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
一、材料的完整性
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排污许可证副本、附图、附件等材料。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
二、材料的规范性
(一)申请前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而非5日)。
2、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应填写完整,包括信息公开的起止时间、签字时间。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如无反馈意见则填写“无反馈意见”。
5、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审核企业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产品及产能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执行的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申请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
1、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①企业应具备环评批复或认定备案文件,如两者全无,应核实企业具体情况。
②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应具体到污染物类型及其指标。
2、表2主要产品及产能表
①同一工序多套相同生产设施的,应分别进行申报,不应采取备注数量的方式进行填写。
②应审核设施参数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表1中规定的参数名称填写。
3、表3主要燃料及原辅材料表
①仅填写企业外购原、辅、燃料,因此应审核是否出现转炉煤气、高炉煤气等自产煤气,如有应进一步核实企业实际情况。
②注意检查燃料热值是否进行了单位换算,平台规定的单位为MJ/kg与MJ/m3。
4、表4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①污染物种类应填写完整,例如烧结机头废气污染物种类应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氟化物,部分企业可能会漏填“二噁英类、氟化物”。
②仅当所有污染物均采用可行技术时,才能在是否为可行技术处选择“是”,反之应填写“否”,且注明哪几种污染物采用了可行技术。③注意企业是否漏填产排污环节及污染因子。钢铁各工序均有无组织废气产生,排放标准中也均设置了排放限值要求,但是经抽查发现企业经常出现漏填无组织信息的现象,主要缺少轧钢无组织以及石灰无组织信息。
③应严格对照技术规范确定是否采用了可行技术。如采用非可行技术,应注意是否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表5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①审核车间排放口是否按照GB13456填写了“总砷、六价铬、总铬、总铅、总镍、总镉、总汞”等一类污染物,应严格对照排放标准进行检查,避免出现漏填污染因子的情况。
②对于废水排放去向选择了“不外排”的废水类别,是否仍填写了排放规律,若选择了“不外排”则应将排放规律改为“/”。
6、表7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应审核企业填写的排放标准名称及其浓度限值是否正确。
7、表8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表
应注意企业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使用近三年产量平均值计算许可排放量,企业仅能够在三年产量平均值大于产能的情况下,才能够使用产能计算。锅炉许可排放量计算用设计燃料用量。
8、表10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应将全厂总量与表1中的总量指标进行对比,确保从严确定许可排放量。
9、表13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①应注意表中车间废水排放口是否填写了一类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②应对照GB13456及地方排放标准,确保企业填写的排放标准名称及其浓度限值正确。
10、表15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表
①应检查企业烧结机机头排气筒、烧结机机尾排气筒、球团焙烧设施排气筒、炼铁矿槽排气筒、炼铁出铁场排气筒、转炉二次烟气排气筒、电炉烟气排气筒以及燃用发生炉煤气的热处理炉排气筒的监测设施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是否填写为“自动”。
②应审核监测内容是否填报正确,有组织燃烧类废气监测内容应为“氧含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含湿量,烟气量”,非燃烧类应为“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含湿量,烟气量”,无组织废气应选择“风速、风向”,废水应选择“流量”。
③应审核是否缺少厂界监测信息,技术规范“7.5监测频次”已明确规定了厂界的监测指标以及监测频次,应按照技术规范填写。
④应审核监测频次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填报,不应松于规范要求。
11、表16环境管理台账信息表
应检查记录频次是否满足技术规范8.1章节的具体要求。
12、附图
①应审核生产工艺流程图是否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
②应审核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包括主体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全厂污水处理站等,并注明全厂雨水、污水排放口位置。
(三)排污许可证副本
1、表17执行(守法)报告信息表
应按技术规范填写执行报告内容、频次等要求;钢铁排污单位应至少包括年度、季度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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