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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20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资便字〔2017〕2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3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5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附件:
“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
2018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地方,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结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国家场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场地土壤污染形成机制、监测预警、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安全利用等技术、材料和装备创新研发与典型示范,形成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系统解决技术方案与产业化模式,在典型区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实现环境、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
本专项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 4-5 年。2018 年拟安排不超过 35 个项目,约占专项总任务的 30%左右。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以及场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集成示范类项目,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组织协调作用,形成产学研用研发团队。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1:1。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 6 个,项目申报团队单位总数不超过 10 个。
应用示范类项目鼓励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区域开展。
本专项 2018 年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1. 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源解析理论与方法
1.1 我国污染场地时空分布规律及其形成机制
研究内容:研究我国污染场地区域分布及其与产业行业的关系,明确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及污染场地时空分布规律;运用大数据及遥感等技术,探明我国不同区域重点行业污染场地空间分布特征、变化趋势及驱动因子;研发场地污染数据挖掘方法;阐明污染场地形成机制,发展污染场地时空分布预测模型,建立数据库和可视化管理平台。
考核指标:建立全国污染场地名录及动态数据库 1 套;明确我国污染场地区域分布与产业行业关系,提出污染场地时空演变驱动机制及主控因子;建立我国场地污染数据挖掘方法、时空分布图集与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化应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0 项,发表高质量论文 25 篇,出版专著 2 部。
1.2 基于大数据的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识别、预测和管控策略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大数据的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识别方法、预测模型及管控策略;开发我国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大数据互联网体系,完善数据开放及共享体系;研发基于大数据的场地污染智能识别模式,明确区域尺度场地土壤与地下水特征污染物的源-汇关系;创建我国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估与预警的软件系统,基于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制定污染场地中长期风险管控对策。
考核指标:构建我国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大数据互联网共享和评估技术体系,实现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趋势的定时预测与发布;开发出基于大数据的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与风险识别方法 1 套,建立区域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预测预警体系,形成我国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策略;成果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和应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 10 项,发表高质量论文 25 篇,出版专著 2 部。
1.3 经济快速发展区场地土壤污染源识别与源-汇关系
研究内容:研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经济带等不同区域的场地特性、污染特征、污染源与排放强度;筛选不同区域场地土壤优先管控污染物,建立优先控制污染物排放清研究不同区域场地土壤污染物溯源方法,阐明优先管控污染物源-汇关系;识别污染源主控因子和优先管控污染源,评估土壤优先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度,明确污染源的防控要素;为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提供基础信息和方法学。
考核指标:建立不同区域的场地土壤污染源-汇关系,形成污染源识别技术与方法体系 1 套;建立区域场地土壤污染物排放强度评估方法,提出优先控制污染物排放清单 1 套;编制场地土壤优先管控污染源识别与排放强度评估技术规范 4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 10 项,发表高质量论文 30 篇,出版专著 2 部。
1.4 重点行业场地污染形成机制与源解析
研究内容:研究我国金属采选/冶炼和化工行业污染物排放与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特征及发生规律,解析典型重点行业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形成机制,建立优控污染物排放清单;揭示重点行业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物多相分布特征和源-汇关系,研究重点行业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解析方法,提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风险防控要素与防治途径;为我国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源监管和排放控制提供理论和方法支撑。
考核指标:阐明金属采选/冶炼和化工行业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形成机制,建立特征污染物清单 1 套;形成重点行业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解析方法体系,提出污染源-汇机制和风险防控途径;制定场地土壤污染源解析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 2套,并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和应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10 项,发表高质量论文 30 篇,出版专著 2 部。
1.5 场地土壤重金属积累、转化与生态环境效应
研究内容:研究场地土壤重金属赋存特性与积累规律,解析重金属形态转化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建立调控重金属形态转化的技术原理;阐明不同区域及行业场地土壤污染物形态转化条件、潜力其生物效应,揭示影响重金属生物有效性的主控因子;开发重金属污染生物效应评价方法,精准评估污染场地的生态环境风险,形成风险防控、预警与安全利用方法方案。
考核指标:确定不同区域和行业场地土壤重金属积累规律和生物地球化学机制,提出场地土壤中重金属积累与有效性的主控因子,开发出重金属污染生物效应评价方法,形成风险防控、预警与安全利用方法体系,制定出调控场地土壤重金属有效性的系统方案,选择典型重金属污染场地进行验证和应用。发表高质量论文 40 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0 项,出版专著 2 部。
1.6 污染场地土壤-地下水系统中重金属迁移扩散与预测
研究内容:选择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长株潭等重点区域,研究不同区域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迁移扩散规律,揭示不同类型重金属在不同场地介质中多相分配、空间分布及其与介质组成结构的关系;研究不同场地条件下土壤-地下水重金属的迁移、扩散动态及通量,阐明迁移扩散过程与机制;探明场地土壤-地下水重金属迁移扩散主控因素,为场地土壤-地下水重金属污染转移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提供理论支撑。
考核指标:明确不同区域场地土壤-地下水系统重金属迁移规律、扩散通量及主控机制,阐明重金属迁移驱动机制,建立非均质多相介质重金属运移扩散模型 1 套,提出不同区域场地土壤-地下水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策略,并选择不同区域污染场地开展试验性应用。发表高质量论文 40 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0 项,出版专著 2 部。
1.7 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物多介质界面过程与调控机制
研究内容:研究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相互作用,表征多介质、多界面、多过程复合的环境行为,阐明污染物的物理-化学-生物学耦合过程,揭示基于化学质量平衡及区域多介质间的传质机制;研究场地工程管控和修复过程中污染物多界面过程及其驱动机制,发展多组分可分辨的高灵敏表征技术;开发土壤-地下水系统重金属界面原位表征方法,创建多介质界面污染过程调控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形成多介质界面污染过程调控方法体系。
考核指标:明确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物作用机制和界面传质过程,建立场地土壤污染物界面机制与刻画模型 1 套;开发出土壤-地下水系统重金属界面通量计算方法 1 套,形成界面反应原位表征新技术 1 套;发表高质量论文 40 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0 项,出版相关专著不少于 2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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