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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2018-02-28 10: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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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3.2 内标使用气配制

将内标标准气(B.5.3)按照B.8.3.1的步骤配制成浓度为100 nmol/mol。

B.8.3.3 绘制校准曲线

分别抽取50.0ml、100 ml、200 ml、400 ml、600ml、800 ml 混合标准使用气(B.5.2),同时加入50.0 ml 内标标准使用气(B.5.4)绘制校准曲线,相当于各校准点浓度分别为1.25nmol/mol、2.5 nmol/mol、5.0 nmol/mol、10.0 nmol/mol、15.0 nmol/mol、20.0 nmol/mol(可根据实际样品情况调整),内标物浓度为12.5 nmol/mol。按照仪器参考条件,依次从低浓度到高浓度进行测定,记录标准系列目标化合物及内标的保留时间、定量离子的响应值(各组分的特征离子见表D.2)。校准曲线至少应含5 个浓度点(不含0 点),浓度选取可根据样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C2~C3 目标化合物浓度为横坐标,色谱峰响应值为纵坐标,绘制校准曲线。

其余目标化合物采用平均相对响应因子法绘制校准曲线,按照公式(B.4)计算相对响应因子,按公式(B.5)计算目标化合物全部标准浓度点的平均相对响应因子。

B.8.3.4 色谱图

在规定的色谱条件下,C2~C3 目标化合物在GC-FID 上的色谱图见图B.1,其余目标化合物在GC-MS 上的总离子流图见图B.2,目标化合物的出峰顺序详见表D.2。

B.8.4 试样测定

将制备好的样品(B.7.3)固定于自动进样器上,取样400 ml 样品浓缩分析,同时加入50.0 ml 内标标准使用气(B.5.4),按照仪器参考条件(B.8.1)进行测定。

B.8.5 空白样品测定

按照与样品测定相同的步骤进行实验室空白(B.7.4.1)和运输空白(B.7.4.2)的测定。

B.9 结果计算与表示

B.9.1 目标化合物的定性

C2~C3 目标化合物根据相对保留时间定性;其余目标化合物根据相对保留时间、样品与标准质谱图比较进行定性。

应多次分析标准气体得到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均值,以平均保留时间±3 倍的标准偏差为保留时间窗口,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应在其范围内。

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辅助定性离子和定量离子峰面积比与标准系列的相对偏差应在±30%以内。

B.9.2 目标化合物的定量

B.9.2.1 C2~C3 目标化合物的定量

用外标法定量,按照公式(B.6)计算

B.9.2.2 其余目标化合物的定量

用内标法定量,按照公式(B.7)进行计算,各个化合物所对应的不同内标物及定量离子参照表D.2 执行。

B.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B.10.1 采样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B.10.1.1 罐清洁度检验

采样罐内壁须经惰性化处理。采样罐专罐专用,不得与污染源的采样罐混用。

清洁度检验方法:空白采样罐充入稀释气(B.5.9),按照与样品相同的分析步骤进行测试,每个目标化合物检出浓度应小于本实验室的方法检出限。

B.10.1.2 罐泄漏检查

每一个采样罐均应进行泄漏检查。可采用加压或抽真空方式进行。

将采样罐内充入气体至207 kPa (30 psig),关闭阀门放置24 h后检验,罐内压降不超过13.8 kPa(2 psig);或将采样罐内抽真空至6.7 Pa (50 mtorr),关闭阀门放置24 h后检验,罐内真空度与原真空度差值不高于2.6 Pa (20 mtorr)。

B.10.1.3 采样部件要求

采样部件(管道、阀门)材质应为不锈钢或硼硅玻璃;流量控制器前端必须装有防止颗粒物进入采样系统的2 μm过滤器;采样部件的清洁只能用蒸馏水,不能用清洁剂或化学溶剂(丙酮、乙醇等)。

B.10.1.4 流量控制器的校准

每次采样前,流量控制器(B.6.9)必须进行校准,校准程序参照流量控制器说明书进行。

B.10.2 分析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B.10.2.1 仪器性能检查

气体稀释装置(B.6.7)的质量流量计每年至少校准一次。

每批样品分析之前或每24 h 内,需进行仪器性能检查,得到的BFB 质谱图离子丰度必须全部符合表B.1 中的要求。

B.10.2.2 系统泄露检查

在样品分析前,必须进行系统泄露检查。检查方式为:打开预浓缩软件,在进气口均处于关闭的状态下,点击检漏按钮,进入检漏界面,可选抽真空或加压方式进行。

B.10.2.3 初始校准

校准曲线至少包含5 个浓度水平(不含0 点),初始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 或相对响应因子(RRF)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30%,否则应查找原因并重新建立校准曲线。

B.10.2.4 连续校准

每24 h 分析一次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每个目标化合物的测定结果与初始浓度值相对偏差应≤30%,否则应重新制作校准曲线。

B.10.2.5 仪器空白

每批样品分析之前或每24 h 内,需分析一次仪器空白,具体测试方法为:设置进样体积为0,按照与样品测定相同的步骤进行分析,每个目标化合物的测定结果须小于本实验室的方法检出限,否则应查找原因。

B.10.2.6 内标

内标与校准曲线中间点内标的保留时间变化不超过20 s,定量离子响应值变化在-50%~50%之间。

B.10.2.7 样品

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 个样品/批)应至少分析一个实验室空白样品和一个运输空白样品,实验室空白和运输空白样品中每个目标化合物的测定结果均应低于本实验室的方法检出限。

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 个样品/批)应分析一个平行样,平行样分析时目标化合物的相对偏差应≤30%。

B.10.2.8 检出限(MDL)

实验室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方法检出限,仪器维修或有较大变动后,需重新测定检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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