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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系为轻度污染。18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16.7%,Ⅲ类占44.4%,Ⅳ类占33.3%,劣Ⅴ类占5.6%,无Ⅰ类和Ⅴ类。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Ⅱ类上升11.1个百分点,Ⅲ类上升5.5个百分点,Ⅳ类下降16.7个百分点,Ⅴ类下降5.6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5.6个百分点。
图们江水系为轻度污染。7个水质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占57.1%,Ⅳ类占42.9%,无Ⅰ类、Ⅱ类、Ⅴ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8.6个百分点,Ⅴ类和劣Ⅴ类均下降14.3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乌苏里江水系为轻度污染。9个水质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占55.6%,Ⅳ类占44.4%,无Ⅰ类、Ⅱ类、Ⅴ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1.1个百分点,Ⅳ类下降11.1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绥芬河水质良好。1个水质断面为Ⅲ类水质,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淮河流域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氟化物。180个水质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占6.7%,Ⅲ类占39.4%,Ⅳ类占36.7%,Ⅴ类占8.9%,劣Ⅴ类占8.3%。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Ⅱ类下降0.5个百分点,Ⅲ类下降6.7个百分点,Ⅳ类上升12.8个百分点,Ⅴ类下降6.7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1.1个百分点。
淮河干流为轻度污染。10个水质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占70.0%,Ⅳ类占20.0%,劣Ⅴ类占10.0%,无Ⅰ类、Ⅱ类和Ⅴ类。与2016年相比,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20.0个百分点,Ⅳ类上升10.0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10.0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淮河主要支流为轻度污染。101个水质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占9.9%,Ⅲ类占33.7%,Ⅳ类占39.6%,Ⅴ类占9.9%,劣Ⅴ类占6.9%。与2016年相比,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9个百分点,Ⅳ类上升10.9个百分点,Ⅴ类下降8.9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沂沭泗水系为轻度污染。48个水质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占2.1%,Ⅲ类占56.2%,Ⅳ类占31.2%,Ⅴ类占6.2%,劣Ⅴ类占4.2%。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Ⅱ类上升2.1个百分点,Ⅲ类下降16.7个百分点,Ⅳ类上升12.4个百分点,Ⅴ类上升4.1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2.1个百分点。
山东半岛独流入海河流为中度污染。21个水质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占4.8%,Ⅲ类占14.3%,Ⅳ类占42.9%,Ⅴ类占14.3%,劣Ⅴ类占23.8%。与2016年相比,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9.5个百分点,Ⅳ类上升23.9个百分点,Ⅴ类下降23.8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9.5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海河流域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161个水质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9%,Ⅱ类占20.5%,Ⅲ类占19.3%,Ⅳ类占13.0%,Ⅴ类占12.4%,劣Ⅴ类占32.9%。与2016年相比,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2个百分点,Ⅲ类上升3.2个百分点,Ⅴ类上升3.7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8.1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海河干流2个水质断面,三岔口为Ⅲ类,与2016年相比有所好转;海河大闸为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海河主要支流为中度污染。125个水质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4%,Ⅱ类占22.4%,Ⅲ类占15.2%,Ⅳ类占8.8%,Ⅴ类占12.0%,劣Ⅴ类占39.2%。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Ⅱ类上升4.0个百分点,Ⅲ类上升3.2个百分点,Ⅳ类下降1.6个百分点,Ⅴ类上升4.8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0.4个百分点。
滦河水系为轻度污染。17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23.5%,Ⅲ类占41.2%,Ⅳ类占29.4%,Ⅴ类占5.9%,无Ⅰ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7.7个百分点,Ⅲ类下降5.9个百分点,Ⅳ类上升17.6个百分点,Ⅴ类上升5.9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徒骇马颊河水系为轻度污染。11个水质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占9.1%,Ⅲ类占18.2%,Ⅳ类占18.2%,Ⅴ类占36.4%劣Ⅴ类占18.2%。与2016年相比,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9.1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9.1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冀东沿海诸河水系为轻度污染。6个水质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占33.3%,Ⅳ类占50.0%,劣Ⅴ类占16.7%,无Ⅰ类、Ⅱ类和Ⅴ类。与2016年相比,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6.6个百分点,Ⅳ类下降16.7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辽河流域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106个水质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8%,Ⅱ类占23.6%,Ⅲ类占22.6%,Ⅳ类占24.5%,Ⅴ类占7.5%,劣Ⅴ类占18.9%。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0.9百分点,Ⅱ类下降7.5个百分点,Ⅲ类上升10.3个百分点,Ⅳ类上升1.9个百分点,Ⅴ类下降9.5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3.8个百分点。
辽河干流为轻度污染。15个水质断面中,无Ⅰ类和Ⅱ类水质断面,Ⅲ类占13.3%,Ⅳ类占46.7%,Ⅴ类占26.7%,劣Ⅴ类占13.3%。与2016年相比,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6.6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6.6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辽河主要支流为重度污染。21个水质断面中,无Ⅰ类和Ⅱ类水质断面,Ⅲ类占14.3%,Ⅳ类占33.3%,Ⅴ类占4.8%,劣Ⅴ类占47.6%。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Ⅱ类下降9.5个百分点,Ⅲ类下降9.5个百分点,Ⅳ类上升19.0个百分点,Ⅴ类下降19.0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19.0个百分点。
大辽河水系为中度污染。28个水质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占35.7%,Ⅲ类占25.0%,Ⅳ类占7.1%,Ⅴ类占7.1%,劣Ⅴ类占25.0%。与2016年相比,Ⅰ类和Ⅱ类水质断面比例均持平,Ⅲ类上升25.0个百分点,Ⅳ类下降21.5个百分点,Ⅴ类下降10.8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7.1个百分点。
大凌河水系为轻度污染。11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27.3%,Ⅲ类占36.4%,Ⅳ类占36.4%,无Ⅰ类、Ⅴ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Ⅱ类下降18.1个百分点,Ⅲ类上升27.3个百分点,Ⅳ类上升27.3个百分点,Ⅴ类下降27.3百分点,劣Ⅴ类下降9.1个百分点。
鸭绿江水系水质为优。13个水质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5.4%,Ⅱ类占69.2%,Ⅲ类占15.4%,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7.7个百分点,Ⅱ类下降15.4个百分点,Ⅲ类上升7.7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125个水质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4%,Ⅱ类占40.8%,Ⅲ类占45.6%,Ⅳ类占7.2%,Ⅴ类占3.2%,劣Ⅴ类占0.8%。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Ⅱ类下降12.8个百分点,Ⅲ类上升8.0个百分点,Ⅳ类上升4.0个百分点,Ⅴ类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0.8个百分点。
西北诸河水质为优。62个水质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2.9%,Ⅱ类占77.4%,Ⅲ类占6.4%,Ⅳ类占1.6%,Ⅴ类占1.6%,无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8.1个百分点,Ⅱ类上升1.6个百分点,Ⅲ类下降6.5个百分点,Ⅳ类下降3.2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西南诸河水质为优。63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79.4%,Ⅲ类占15.9%,Ⅳ类占3.2%,劣Ⅴ类占1.6%,无Ⅰ类和Ⅴ类。与2016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6百分点,Ⅲ类上升6.4个百分点,Ⅳ类下降4.7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湖泊(水库)
2017年,112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Ⅰ类水质的湖泊(水库)6个,占5.4%;Ⅱ类27个,占24.1%;Ⅲ类37个,占33.0%;Ⅳ类22个,占19.6%;Ⅴ类8个,占7.1%;劣Ⅴ类12个,占10.7%。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109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中,贫营养的9个,中营养的67个,轻度富营养的29个,中度富营养的4个。
太湖湖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17个水质点位中,Ⅲ类水质点位2个,占11.8%;Ⅳ类9个,占52.9%;Ⅴ类6个,占35.3%;无Ⅰ类、Ⅱ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Ⅲ类水质点位比例下降11.7个百分点,Ⅳ类下降17.7个百分点,Ⅴ类上升29.4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全湖平均为轻度富营养状态。环湖河流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55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9个,占16.4%;Ⅲ类30个,占54.5%;Ⅳ类12个,占21.8%;Ⅴ类4个,占7.3%;无Ⅰ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4个百分点,Ⅲ类上升7.2个百分点,Ⅳ类下降3.7个百分点,Ⅴ类上升1.8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巢湖湖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8个水质点位中,Ⅳ类水质点位3个,占37.5%;Ⅴ类5个,占62.5%;无Ⅰ类、Ⅱ类、Ⅲ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下降25.0个百分点,Ⅴ类上升25.0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全湖平均为轻度富营养状态。环湖河流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14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占7.1%;Ⅲ类9个,占64.3%;Ⅳ类1个,占7.1%;劣Ⅴ类3个,占21.4%;无Ⅰ类和Ⅴ类。与2016年相比,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7.1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7.2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滇池湖体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10个水质点位中,Ⅴ类水质点位4个,占40.0%;劣Ⅴ类6个,占60.0%;无Ⅰ类、Ⅱ类、Ⅲ类和Ⅳ类。与2016年相比,Ⅴ类水质点位比例下降60.0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60.0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全湖平均为中度富营养状态。环湖河流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12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占8.3%;Ⅲ类3个,占25.0%;Ⅳ类6个,占50.0%;Ⅴ类1个,占8.3%;劣Ⅴ类1个,占8.3%;无Ⅰ类。与2016年相比,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8.3个百分点,Ⅳ类下降8.3个百分点,Ⅴ类上升8.3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8.4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地下水
2017年,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以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对象,原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国31个省(区、市)223个地市级行政区的5100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000个)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结果显示:水质为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的监测点分别占8.8%、23.1%、1.5%、51.8%和14.8%。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锰、铁、溶解性总固体、“三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和硝酸盐氮)、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等,个别监测点存在砷、六价铬、铅、汞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
水利部门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主要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重点区域,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2145个测站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水质优良的测站比例为0.9%,良好的测站比例为23.5%,无较好测站,较差的测站比例为60.9%,极差的测站比例为14.6%。主要污染指标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锰、铁和氟化物可能由于水文地质化学背景值偏高外,“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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