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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何判断:简单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就不算危废,如果不达标排放,则根据危废特性(毒性、感染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来综合判断。
排入企业内部综合污水处理设施(自行使用)的工业废水,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相应的限值要求的,则综合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视为该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与其他废水处理污泥的混合固体废物,根据《危险废物鉴别通则(征求意见稿)》(修订GB 5085.7)里的第5.1~5.2条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别流程参考图6)。
排入公共废水处理设施(服务2个以上企业)的工业废水,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相应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的,则公共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视为该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与其他废水处理污泥的混合固体废物,根据《危险废物鉴别通则(征求意见稿)》(修订GB 5085.7)里的第5.1~5.2条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别流程参考图6)。
案例二:危废利用过程产生的废物算不算危废?
之前的规定是“针对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废处理后的废物仍算作危废”,但在实际过程中很多企业对危废进行资源化利用,最后的危废危险性已大大降低(典型的例如有色金属行业废渣综合利用),如仍算做危废会导致管理成本过高,影响行业发展。
征求意见稿里提出如对上述危废进行资源化利用过程产生的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即不算做危废,而通过处置方式处理的废物仍算做危废。根据各省份要求不同,危废鉴别委托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机构、固管中心充当、固管中心确定鉴别机构等3种途径实现。
案例三:环境污染事件涉及的固废如何鉴别?
随着环保督查的强化,现在曝光出很多危废非法排放、倾倒的问题,之前鉴别标准仅适用正常为正常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这次修订新增环境污染事件的鉴定技术要求,需要根据产生来源和工艺、固废是否仍在产生、有无类比工艺三个条件来综合判断。
投资策略:看好危废及垃圾分类,关注禁止进口固废
固废纳入排污许可证,进一步明确产生者责任主体,隐藏危废量逐步浮出水面。以危废为例,目前国家的监管重点放在末端处置企业,而产危、运输企业成为监管死角,大量危废通过虚报瞒报,跑冒滴漏方式处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本次修订草案提出未来固废将纳入排污许可证,对产危企业数据进行对外公示,危废产生量进一步曝光,危废的正规化处理量将进一步提升。
资源化技术优势逐渐凸显,驻场服务前段清洁生产等处理将增加。从本次修订草案来看,大原则提出“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处理量”,源头减量及资源化成为未来趋势。资源化利用最终体现为技术水平,技术溢价逐步体现,另外,参考美国危废发展历史,在危废减量化周期,驻场服务商业模式开始出现并壮大,关注国内驻场服务业务新模式,推荐东江环保、关注金圆股份及上海洗霸。
上市公司ESG制度逐渐成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有望获得市场溢价。近期的三维集团、中铝兰州分公司、辉丰股份等污染事件仍然反映出较多上市公司环境污染及信息披露不完善等问题,本次修订草案明确提出“上市公司需公开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等信息”,未来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政策将逐步完善,环境友好型公司风险较小,市场有望给予溢价。
差别化垃圾收费助推垃圾分类进入实质阶段,重点关注禁止进口固废。草案中提到实施差别化垃圾收费制度,为后续《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供了法律支撑,垃圾分类仅是城市环境服务首环,从垃圾分类到/收集/转运/再利用/处置的全产业链城市环境服务才是城市环境服务的成熟模式,看好全市政固废产业链布局公司发展前景。推荐瀚蓝环境、龙马环卫,关注启迪桑德、盈峰环境。重点关注“禁止进口固废”这一表述带来影响(箱板瓦楞等废纸亦全面禁止进口)。
延伸阅读:
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修改50条、新增14条、删除4条 新发的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哪些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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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地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新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亦或是环保部门牵头进行危险废物督察工作,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历经五次修改,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中修改次数最多的一部法律,凸显了其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地位。需要关注以下十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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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全面修改《固废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实现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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