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为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现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在本网站登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寄广东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邮编:510080
电子邮箱:hzwb@gdrd.cn
传真:020-37866957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达标规划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工业污染防治
第一节 能源消耗污染防治
第二节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第五章 移动源污染防治
第一节 机动车污染防治
第二节 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第六章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一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二节 餐饮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七章 联合防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一)工业污染防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应协调,推进发电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销售、进口的煤炭、油品、生物质成型燃料等能源和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移动源污染防治: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清洁能源车推广的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运输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三)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活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违法用地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矿山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道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等施工活动和使用裸地停车场扬尘污染防治,以及公路的清扫保洁和绿化工程、绿化作业、港口码头工程贮存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活动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生产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四)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第五条【乡镇政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综合监管网格管理,发现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条【企业、行业协会和公民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督促会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绿色、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科学技术和宣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公共管理和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推动公众、社会组织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第二章 达标规划
第八条【规划衔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与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等相结合。
城市人民政府编制或者修改城市规划时,应当根据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按照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空间布局,控制建筑物的密度、高度,预留城市通风廊道。
在通风廊道上不得建设高层建筑群及其他影响大气扩散条件的建设项目。
第九条【编制规划】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省人民政府和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要求,编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达标规划,采取措施,保持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持续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持续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地级以上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持续达标规划应当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或者持续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持续达标规划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十条【规划编制要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持续达标规划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相应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持续达标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作为大气考核的内容。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大气污染物包括国家确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和本省确定的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分解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等因素,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控制或者削减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总量控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的原则核定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以通过实施工程治理减排、结构调整减排项目或者排污权交易等方式取得。
第十三条【监测网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和大气污染源监控网,并保证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和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测监控平台联网的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监测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自动监测数据】重点排污单位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未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由排污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定能力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
经计量检定并正常运行的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是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小时均值确定。
第十五条【高污染工业项目、工艺设备限制】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制定或者修订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名录和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地级以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现有高污染工业项目调整退出计划,并组织实施。
禁止新建、扩建列入名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
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的高污染工艺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 工业污染防治
第一节 能源消耗污染防治
第十六条【严格项目准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
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5月6日,在新疆巴里坤县西部矿区,中煤华利宝翔能源有限公司“纸房一号矿井”建设项目举行开工仪式。纸房一号矿井位于巴里坤县城西北方向约170km处,地处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吐哈区。该区域是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关键一环,也是国家规划建设的煤电基地、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同时还是新疆“十四五”规划煤矿
当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面临着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臭气治理。由于垃圾仓和卸料大厅的主体结构密封不严,臭气外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臭气不仅通过屋顶和墙面泄漏到室外,造成大气污染,还导致厂区内弥漫着异味;同时,部分臭气还会泄漏到室内,影响主厂房的办公区域和参观区域,使这些地方也散发出难
4月22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发布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指出,加强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供给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使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节约和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大力开发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抽采,探索氢能开
在风电富余的北方,利用谷电供暖正成为清洁取暖、扩大新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山西灵丘的风电储热集中供暖工程便是治理冬季大气污染、实现绿色转型的一个样本。北风与太阳较量,结果温暖的太阳比凛冽的寒风更容易让人脱去棉衣。不过,如今寒冷的北风却被借来转化为风电,成为供暖的“主力军”。“三北”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发布锦泰和通辽绿色铝基新材料源网荷储能源优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项目位于通辽市扎哈淖尔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530000万元,氧化铝厂区占地面积约982184.97m2,赤泥堆场1#占地面积约350000m2,赤泥堆场2#占地面积约500000m2。拟建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加快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强能源保障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邓超2024年,四川省能源系统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推动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全力以赴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全省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入“快车道”,重大电网项目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迎峰度夏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豫发改环资〔2021〕893号)同时废止。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政府12月10日印发《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完善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详情如下: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开征求省级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南》意见的通知,本文件提供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指导,以及总体要求、防治要求、监测要求、管理要求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公路养护(大、中修)等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25日印发《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能力和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详情如下: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
电力规划的重点是按照宏观政策指引,以可控成本合理部署各类电力资源来保障长期的电力安全,权衡“低碳、经济、安全”三元目标。过去以常规电源为主、用电负荷平稳增长的电力系统在开展规划时,主要考虑电力电量的供需平衡、各类电力资源的可开发潜力和技术特性、应急备用能力及环境政策要求等约束条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南网储能5月23日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回答“公司认为未来抽水蓄能是什么样的商业模式?”这一问题时指出:根据633号文,目前公司所属抽水蓄能电站执行两部制电价,包括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容量电价按40年经营期、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5%核定;在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的地方,电
车网互动是指电动汽车通过充电桩与电网进行能量双向互动,本质是用户使用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系统需求侧响应从而创造系统调节价值并获得一定经济补偿。按照功率流向划分,车网互动可以细分为单向功率互动和双向功率互动。单向功率互动也称作有序充电或智能充电,是指通过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电动汽车调整充电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800MWh!8种储能技术混合!国家能源集团青海储能电站投产!5月16日,青海公司大柴旦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配套储能电站工程科翡储能电站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成功实现投产运行
5月21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重点项目——500千伏狮南甲乙线改造工程正式投产送电。这项历时160余天的超级工程,以“国产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突破,将粤港澳大湾区三大核心输电通道之一的输送容量提升40%,单回线路最大载流量达4000安培,相当于为粤港澳大湾区新增一条“超级电力走廊”。跨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2×660MW燃煤机组三大主机中标公示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锅炉成套设备、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东方汽轮机、上海锅炉厂等预中标。详情点击“疆电入渝”首台100万千瓦煤电机组首次并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2×660MW燃煤机组三大主机中标公示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锅炉成套设备、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东方汽轮机、上海锅炉厂等预中标。详情点击“疆电入渝”首
5月21日,深能汕尾红海湾六海上风电项目500kV海底电缆供货及敷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显示,深能汕尾红海湾六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汕尾市附近海域,场址面积62k㎡,水深40.7~46.6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33km,风机离岸超30km。项目总规划容量为500MW,拟建设一座50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500kV海上无功补偿站,海
在地方碳市场10年试点探索之后,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运行至今将近4年,市场见证了成交量、价格的一路走高,从开市时的48元/吨上涨至2024年年底最高时的105元/吨。2024年全国碳市场成交总量1.89亿吨,成交总金额181.14亿元,已经跻身世界主要碳市场前列。3月,生态环境部发文将钢铁、铝冶炼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广东肇能智电100MW/200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大航电科(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岭南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19570.11494万元,折合单价0.979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内蒙古领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初方电力设计
2025年初,136号文件横空出世,我国的新能源行业随之进入了旨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新能源市场化进程的政策密集且深入的调整期。从政策过山车到市场马拉松,储能行业也正经历从"政策依赖"到"价值创造"的涅槃重生。这一过程不仅重构了储能行业底层逻辑,更催生了技术迭代、模式创新与生态重构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