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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2019年度策略:垃圾焚烧行业、环境监测行业现金流稳定

2018-11-23 14:34来源:华创环保公用关键词:PPP垃圾焚烧行业环境监测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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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监测设备补充升级,提升监测数据有效性,实现数据共享。第二阶段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此时如国控点、省控点的大型监测设备建设布局已经基本完成,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开始提升,因而该阶段的设备销量也主要集中在由监测数据要求提升带来的对大型设备补充升级。

对监测数据要求提升从政策看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扩大监测指标范围+缩紧合格要求。早在2012 年环保部颁布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普遍实施的指标中新增PM2.5,部分区域实施的指标中新增了氮氧化物,并新增推荐项目镉、汞、砷、六价铬,扩大了环境监测数据的覆盖范围;同时对NO2、PM10、铅、苯并芘等已有监测指标的合格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而该标准的实施细则在2013年3月颁布并广泛实行。2014年又进一步出台对大气和石化行业的细分要求,提高对排放限值的规定。(2)管理+采集双管齐下提升数据真实性。自2012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开始提出要通过健全审核机制、提高公布数据的频率等管理手段来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提出共享数据的概念,并制定“三步走”的执行方案,系列政策一直持续到2013年底。

第三阶段:政策推动集中打击监测数据造假。2015年以来,整体上监测设备广泛布局和补充升级的过程已经基本结束,后续增长有限,实施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篡改、虚报数据等诸多问题才是该阶段的主要问题,因而规范监测数据、打击数据造假成为本阶段主题。从政策来看,打击数据造假的执行过程中有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从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颁布以来,又陆续出台实施指导意见通过明确责任、建立惩罚机制加大监测数据造假的成本,用严监管的方式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第二条主线则是对主线一的补充和优化,从2015年8月开始,通过监测事权上收、调整监管体系架构,从根源上用疏通的方式来避免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

与此同时,2017年以后广西、重庆、四川、江苏等省份陆续出台对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其中提出将强化督察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应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的紧迫性。

通过环保监测垂直改革将环境监测事权上收。2016年9月环保部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整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重新划定各省市县的监管力量和监管责任,涉及体制结构、经费保障、人员划转等多个方面。通过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现环境监测事权的上收要求:体制上,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市级统一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执法力量,依法独立行使环境执法权。保障上,驻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省级,县级环保部门的人财物管理在市级。人员管理上,县级环保分局领导班子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市级环保局领导班子由省级环保厅(局)主管。因而能够有效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从根源上解决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提升监测数据有效性。

空气监测事权已经于2016年底基本完成上收。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中提到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2015年底环保部发布《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提出上收方案。而后各省相继出台执行计划,截至2016年底已经完成了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 1436 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基本完成全国大气监测事权上收的工作。并于2017年和2018年继续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工作。

叠加传统监测站面临下沉的趋势。截至 2014 年底,全国 338个城市已经建成 1436 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全国范围内传统监测站的建造已经基本完成,环境监测设备行业销售规模增速放缓至1-2%之间,产业的爆发式增长时期结束,更新替代以及下级行政区域布局带来的需求增长有限,因而传统监测站点下沉趋势明显。

政策的阶段性转变引起相关产业的转向与变革。当大气监测国控点和省控点的监测数据会跨过地方政府直接传输到上级政府时,就会引发地方对小型检测设备的新需求,需要可以实时传输数据、微型可广泛布局、成本低的的监测设备。这几个必备特征都指向了大气网格化监测设备(微站),这也意味着该市场在未来可能迎来爆发性的增长。传统监测市场放扩张缓加持网格化监测站市场的爆发性增长会很大的利好已经进入该市场的龙头企业,在短期内就实现价值提升。

原标题:【华创环保公用】环保行业2019年度策略:信用紧缩行业暂入低谷,静待行业深度变革,推荐监测及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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