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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整治

2018-12-13 14:36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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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整治。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分成二大类:化工企业和普通工贸企业(即非化工企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一是企业内部设置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二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装置的安全间距、防爆、防静电、超限报警、紧急切断、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三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四是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是否有按要求持证上岗;五是是否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六是企业是否有使用没有“一书一签”(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或者危险有害特性不明的危险化学品,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教育、卫计部门要开展学校、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单位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

3.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道路运输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督促从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把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关,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要加强外地车辆和化工厂区外车辆停放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等违法行为。水上运输方面,要严格落实航运公司经营资质和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危险货物船舶和船员管理,加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危险货物集装箱现场监督检查,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

4.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设施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督促企业及时、规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现场监管,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贮存场所、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内容要求,加强处置单位现场检查。

5.持续开展其他领域(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石化园区、工业园区要及时地调整区域布局,合理规划,尤其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方案,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并全面推行使用应急处置“一图一卡一册”。各地安监部门在受理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时,要对预案的审查程序、要素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把关。要推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处置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会商制度,进一步充实专家库,重点包括化工、环保、海洋、安全等领域,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指导,客观评估、确保现场处置及时安全、有序有效、确保信息公开更权威、更充分。进一步推进化工园区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建设。要系统梳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的类型、毒性和处置措施,加强培训,让干部熟悉掌握化学品相关知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要强化平时实战化演练。企业和政府部门要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合作,通过更多的实战练兵,检验、磨合、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提高科学决策、科学救援水平,整治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六)强化危险化学品执法整治

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整治力度。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强化专家参与检查,强化有重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现场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既要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也要纠正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已经注销许可仍在生产、经营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单位隐患自查工作不严格、不认真、不到位的要一律顶格处理。要把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打非治违、反“三违”作为加强监管的持久战、攻坚战。

05 整治工作分工

详见泉州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职责分工表(附件2)。

06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永宁常务副市长、肖汉辉副市长担任,市安监局刘烨明局长、张树武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安监局(见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协调、调度、整治、督查等工作,并将本辖区、本部门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将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细>的通知》(泉委发〔2017〕20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技术支撑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鼓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聘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加强技术指导,不断增强专项整治的科学性、实效性。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水平高、设备设施先进、本质安全水平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典型,积极发挥安全管理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用典型诠释工作标准,以典型引领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组织互相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成效。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检查,推动广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做好各项有关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通报,并将督导情况列入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将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该县(市、区)党政领导或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期间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以市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对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严肃问责。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时间进度安排,及时总结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成功经验,每月1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个月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每月1日报送一起典型案例,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 5 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工作成果验收(验收标准将另行制定)。2019年6月30日未通过验收的,市安委会将进行挂牌督办,继续督促整治工作到位。2019年年底未通过验收的,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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