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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合规判定方法
10.1 一般原则
合规是指排污单位许可事项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许可事项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值、环境管理要求符合许可证规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环境管理要求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按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
排污单位可通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和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自证其依证排污,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依据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记录中的内容,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也可通过执法监测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
10.2 排放限值合规判定
10.2.1 废气排放浓度合规判定
排污单位各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和企业边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5.2.2.1 要求。
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合规是指“任一速率均值均满足许可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一次均值合规是指“任一次测定值满足许可浓度要求”。除上述情形外,其余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污染物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合规是指“任一小时浓度均值均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其中,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均值根据执法监测、自行监测(包括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进行确定。
生态环保部发布在线监测数据达标判定方法的,从其规定。
10.2.1.1 执法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执法监测数据超标的,即视为不合规。根据GB 16157、HJ/T397、HJ/T 55 确定监测要求。相关标准中对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有规定的,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若同一时段内的执法监测数据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不一致,以执法监测数据为准。
10.2.1.2 自行监测
a)自动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得到的有效小时浓度均值与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进行对比,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即视为超标。对于应当采用自动监测而未采用的排放口或污染物项目,即认为不合规。自动监测小时均值是指“整点1小时内不少于45分钟的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b)手工监测
对于未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或污染物项目,应进行手工监测,按照自行监测方案、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监测数据计算得到的有效小时浓度均值超标的,即视为超标。
若同一时段的执法监测数据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不一致,执法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该执法监测数据为准。
10.2.2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合规判定
无组织排放合规以现场检查本标准 6.2.2.3 无组织控制要求情况为主,必要时辅以现场监测方式判定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合规性。
10.2.3 废水排放浓度合规判定
排污单位各废水排放口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合规是指“任一有效日均值(pH值、色度、急性毒性以一次有效数据值)均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
10.2.3.1 执法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执法监测数据超标的,即视为超标。根据HJ/T 91确定监测要求。
10.2.3.2 自行监测
a)自动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得到有效日均浓度值(除pH值、色度、急性毒性外)与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进行对比,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即视为超标;pH值、色度、急性毒性以一次有效数据出现超标的,即视为超标。对于应当采用自动监测而未采用的排放口或污染物项目,即认为不合规。
对于自动监测,有效日均浓度是对应于以每日为一个监测周期内获得的某个污染物的多个有效监测数据的平均值。在同时监测废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以流量为权重的某个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的加权平均值;在未监测废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某个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自动监测的有效日均浓度应根据HJ/T 355和HJ/T 356等相关文件确定。
b)手工监测
手工监测按照自行监测方案、监测规范进行,当日各次监测数据平均值或当日混合样监测数据超标的,即视为超标;pH值、色度、急性毒性以一次有效数据出现超标的,即视为超标。
若同一时段的执法监测数据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不一致,执法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该执法监测数据为准。
10.2.4 排放量合规判定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合规是指:
a)废气有组织排放源主要排放口的大气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之和不超过主要排放口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之和;
b)对于特殊时段有许可排放量要求的,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
c)废水排放口所有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之和不超过相应污染物的年许可排放量。
10.2.5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量为产生量与贮存量、自行利用量和转移量之差。如危险废物实际排放量不为零,即视为不合规。
10.3 管理要求合规判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排污许可证中的管理要求以及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相关技术规范,审核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频次、形式等是否满足许可证要求;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执行报告要求定期报告,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是否满足特殊时段污染防治要求;是否满足运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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