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临气指办发〔2019〕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省政府《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9〕39号)和省大气办、水防办《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气防办〔2019〕7号)文件精神,巩固我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确保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做好第二届青运会举办期间的环境质量保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督促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行分类处置、全面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二、排查安排
第一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15日(7月1日上午9:30时报到,10:00时出发)。由市生态环境局抽调全市执法骨干,对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列出清单,报市大气办,由市大气办交当地政府整治。
第二阶段:2019年7月16日至7月22日。由其余14县市各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排查,列出清单,报市大气办,由市大气办交当地政府整治。
三、排查内容
(一)清单内“散乱污”企业。是否存在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情况;是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先停止生产,再实施分类处置;应关停取缔的是否实现“两断三清”,应整治的是否按要求完成整改。
各县(市、区)“散乱污”企业清单以《关于开展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临市环组办发〔2018〕3号)排查建立的“散乱污”企业清单,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交办问题中有关“散乱污”企业的问题为准。
(二)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重点是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加工、塑料、铸造、木材加工、石灰窑、砖瓦窑、耐火材料、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开采及加工、印刷、家具、洗煤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各种煤炭、物料等堆场。
认定标准是:
1、有色金属熔炼加工:熔炼、浇注工序未安装烟尘收集、处理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2、铸造:熔炼、浇注工序未安装烟尘收集、处理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3、耐火材料:原辅料露天破碎的,采用煤做燃料,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4、石灰窑:原辅料露天破碎的,窑炉烟气未安装除尘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5、废塑料加工:热熔、挤出工序未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
6、家具制造:胶合板生产未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家具生产喷漆工序使用有机溶剂且未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
7、砖瓦窑:原辅料露天破碎的,窑炉烟气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8、水泥粉磨站:磨机机头、机尾未安装除尘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9、煤炭、砂石、物料堆场:未安装相应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物料苫盖不到位的。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市大气办成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永芳 市大气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赵素丽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赵向阳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市、区)长
成 员:吕成刚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贾永清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江平 市网格化监管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专项排查办公室、配合协调办公室和问题督办办公室。具体负责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市网格化监管中心负责城市规划区155km2范围内“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
专项排查办公室由赵向阳副局长牵头,贾永清具体负责,设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排查组工作;牵头建立现场排查微信群,收集、整理各排查组每天的排查信息,形成各县(市、区)“散乱污”企业问题清单。
配合协调办公室分别设在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大气办,由本县(区)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市、区)长牵头,大气办主任具体负责,市局派2人协助工作。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本县区的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各排查组每天的排查乡镇、村庄;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村抽调人员配合排查组工作;负责每天汇总、整理各排查组的排查数据。
问题督办办公室由赵素丽副局长牵头,吕成刚具体负责,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对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问题清单进行持续督办。
(二)人员安排
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的排查采取市级排查与属地配合的方式进行。市生态环境局从各县市区分局及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抽调80名执法骨干,组成20个排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从每个乡镇(街道)、分局等抽调人员组成配合协调办公室。每个乡镇(街道)派出一个排查组,重点乡镇派出2个排查组,共计派出排查组20个;每个乡镇(街道)派出1人(重点乡镇派出2人)、生态环境分局派出1人(重点乡镇派出2人)协助排查组工作。排查组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队或有关分局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每村(社区)指定1名干部作为联络人配合排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是我市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青运会举办期间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做好配合工作及信息汇总调度工作,抽调的业务骨干在排查期间要脱离原单位,全身心致力于排查工作,不得随意请假脱岗。
(二)认真排查。各排查组要按要求认真开展排查,每个乡镇、每个村都要全面排查。务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查尽查。
(三)把握标准。要严格掌握“散乱污”企业的界定标准,排查仅限于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企业,不随意扩大范围。
(四)建立清单。各排查组要现场填写“散乱污企业排查登记表”,由组长签字确认。每天的排查结束后,交专项排查办公室进行认真汇总,建立问题清单,最终形成各有关县区的散乱污企业问题清单。
(五)周密部署。各有关县区配合协调办公室每天晚上20:00时召开汇报会,对当天的排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协调解决当天排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安排第二天各排查组所要排查的乡镇、村庄;协调各乡镇(街道)、村抽调人员配合排查组工作。
(六)严守纪律。所有参加排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严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确保安全。本次督查出动的人员、车辆多,天气炎热,各排查组组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中暑,确保行车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市级抽调排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廉洁纪律培训;各有关县区负责协调配合人员的培训。
(二)各有关县区协调配合办公室成立后勤保障组,提前预定排查组食宿地点,预定排查人员的统一食宿地点。市局派出的排查人员的食宿费、租车费用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有关财务规定,从专项督查经费中解决;各有关县区协调配合人员因协调配合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各县区自行解决。
(三)车辆保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租用20台车辆,供排查组使用,各有关县区保障本县区协调配合人员的车辆。
(四)各有关县区设立医务组,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及常用药品,配发到各排查组,防止中暑和其他疾病。
联 系 人:卢 燕
联系电话:18535781910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 6月27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2021年第3次重庆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现场推进会在大足区召开,回顾总结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交流经验,进一步厘清思路,规划部署2022重点工作,确保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整治任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建立“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第一轮督察交办的抚顺市李石街道废钢渣加工企业污染等群众举报问题,因原抚顺经济开发区敷衍整改,在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草草结案销号;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沈抚新区)成立后,监管责任依然落实不到位,粉尘、异味和噪声污染问题长期未解决,导致区域环境污染严重。
近日,在江苏省东海县和山东省郯城县交界处,召开了一场特殊的会议。这里没有办公桌、没有麦克风,只有多位来自两省生态环境系统戴着口罩的执法者。大家隔着安全距离,针对跨界环境联动执法问题进行了商讨。两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听取了污染防治跨界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作为两省跨界环境联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中,聚焦“三个治污”,坚持依法、精准、科学推进,确保群众身边热点环境问题全面彻底解决的同时,推动行业企
记者3月19日获悉,大连市正式吹响“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集结号。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要求,到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大连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的综合整治工作。“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
今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违法生产、非法排污行为,现向社会公开一批近期查处的“散乱污”企业突出环境违法问题。2月22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在阜平县执法检查发现,阜平县平阳镇吉坡肉羊合作社内砖厂为新发现“散乱污”企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成效,有效解决“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唐山市开展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印发《唐山市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一案双查压实
2020年1月1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和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全文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
12月17日,太康县供电公司营销稽查人员对部分乡镇“散乱污”企业停电情况进行督导,这是该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对无证无照污染企业的生产用电采取强制停电措施的一个缩影。为扎实推进“三散”污染治理,确保环境空气各项治理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太康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证照不齐全,
【案情简介】花火公司原来在旧安区生产经营,2012年被新安区人民政府招商,来到新安区生产经营,但仍然使用原来的营业执照。2017年7月,当地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行动,清理“散乱污”企业,将花火公司的生产经营设备和电闸贴上封条,但未向花火公司出示任
4月25日,山西临汾临汾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获批。一、项目法人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临汾东500千伏变电站,安装2组100万千伏安主变,建设4个500千伏出线间隔,至临汾、霍州500千伏变电站各2个。将临汾~霍州双回500千伏线路
3月8日,临汾市蒲县城区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山西临汾市政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9829.76万元。计划工期为14个月(425日历天)项目建设内容为蒲县城区内12个片区内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主要包
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能源局的委托,对“山西省能源局山西临汾临汾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审查评估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该项目于2024年3月5日在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MOMA15号楼一单元1802举行,经询比小组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山西省能源局山
2月1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生活污水治理综合管网项目(一期)生活污水治理一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盛达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坤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投标报价23107.2369万元。尧都区生活污水治理综合管网项目(一期)生活污水治理一EPC总承包
1月16日,临汾市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示,中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凌水环境设备(临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投标报价5848.95万元。项目招标人为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
1月3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23〕001033号)。据显示,2023年8月9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专家对洪洞县晟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洪洞县晟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口在线监测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4#采样管(水样管)直接插入塑料瓶中进行采样,并
1月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生活污水治理综合管网项目(一期)生活污水治理一EPC总承包招标,项目总投资27306.48万元,其中:本次投资建安工程费用22925.6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196.525万元。项目招标人为临汾市尧都区尧泽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建两座450m3/d污水处理站;133365mDN300HDPE管道,检查
12月19日,山西临汾吉县黄河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山西天昌居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12489.51万元。本项目日处理规模为1.2万m3/d,总用地面积为3.2ha,净用地面积为2.4ha。污水处理工艺为采用增强生物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临汾市“冬季行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全力开展秋冬防攻坚行动,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我市的2023-2024年秋冬防PM2.5浓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指标任务,其中,2023年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在去年同期水平。并提到,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1日,山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0月13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对霍州市彘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2022年7月至12月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废气、废水自行监测。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条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山西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中标候选人公示,山西省安装集团预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建筑渣土处置费用15元/吨,装修垃圾处置费用5元/m3,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暂定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候选人公示如下: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投资约4.4亿人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