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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经过40年发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点、目标、功能和体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当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职能定位是什么?
陈善荣:生态环境监测事业经历了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如今已进入创新飞跃的提升期。40年来,生态环境监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现了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转变,初步建成了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职能定位转变为:着眼环境质量改善、支撑环境管理、引领污染防治、服务社会公众。
环境管理思路转变明确生态环境监测目标方向。当前,我国的环境管理由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基础性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成为引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顶梁柱”和“生命线”,“说得清”现状,“说得准”问题,“说得明”环境污染的成因、机理与改善措施,是新时期生态环境监测的目标方向。
机构改革明确生态环境监测职责要求。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其中包括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国家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等。生态环境监测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加快推动实现由传统环境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的转变,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制度规范、统一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统一数据平台、统一信息发布,切实履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的职责要求。
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生态环境监测业务重心延伸。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突出环境问题,系统解决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这就要求生态环境监测业务重心由常规监测评价,向支撑考核排名、引导重污染应对、服务环境治理延伸。
生态环境监测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如今,关心生态环境质量成为绿色生活新时尚,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生态环境监测是评估生态产品供给情况的依据,必须坚持监测惠民、利民、为民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监测产品需求。
通过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调整,建立起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中国环境报:事权上收、省以下垂改等体制机制改革之后,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发生很大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加强队伍管理建设,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
陈善荣:作为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和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本质上都是要化解生态环境监测的行政干扰和利益冲突等问题。事权上收着重解决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问题,省以下垂直管理重点理顺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两者不是简单地统收统管,而是通过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调整,建立起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随着体制机制改革以及机构职能调整转隶等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化监测机构成为重要力量。新常态下,采样分析、自动站运维等大量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由社会机构完成。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受生态环境部委托,具体负责运行管理环境质量国控点位监测事权,就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国家网运行维护。在管理这支3000多人组成的队伍上,总站有自己的办法。
首先,我们以质量管理和廉洁管理为两条底线,把这支队伍纳入到总站的内部管理体系中一起来抓,把对总站工作人员的要求向这支队伍延伸,实行统一的技术规范和职业操守。比如,节假日廉政提醒会一起传达给他们。再比如,同样要求他们在运维过程中拍照、记录,留下视频资料备查。其次,在与运维单位签署的运维合同里,我们还首创了廉政条款和责任条款。在签合同之前,额外增加两个签署项目:投标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凡是要投总站的标,必须先签投标承诺书,承诺质量和廉洁底线兼守,否则就不要买标书;凡是中了总站的标,要先签署履约承诺书,承诺满足质量和廉洁两方面要求,否则就不能签合同。正式合同里也载明,凡是没有履行这两项承诺的内容,发生了质量或廉洁方面的问题,将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扣款、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所有合同的签署都直接由总站与运维单位“一把手”完成。这其中的要求细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运维人员如果被发现与总站工作人员私下吃一次饭,就要被扣掉合同款项的10%,最低10万元,这对企业的震慑力是很大的,吃一顿饭就是10万块钱,这个代价不小。这样一来,他们和我们的关系,就成了单纯的业务合作关系,除了合同上的利益关系,其他一分钱的经济往来都没有,他们只需要一心一意把运维工作做好。最后,在总站的监管之外,我们还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对运维公司进行不定期、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每月通报督促整改,严重的还要上报生态环境部进行查处。比如之前发生的西安、临汾数据造假事件,都是我们率先发现问题,报到生态环境部,再由公安部列入大案要案来查办的。通过以上措施,保障了数据的权威性,用这样一套数据来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是完全有说服力的。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应推动传统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转变。
中国环境报:《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要推动传统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转变,这个“转变”都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您对未来生态环境监测的发展方向有何思考?
陈善荣:我们研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将是破解我国复杂环境问题的重要攻坚期,生态环境的管控因子将从常规污染物向新型、复合型、持久性污染物转变,并逐步对生态系统和环境健康有所侧重;管控区域将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城市群一体化联防联控不断加强;管控手段将从控源减排和环境质量达标考核,逐步向风险防控和生态修复延伸。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也应推动传统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转变。在全面深化主要环境要素监测(含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基础上,逐步向生态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预警延伸,着力构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估与考核体系。助力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同时,为约束企业达标排放、引领精准治污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支撑。
具体来说,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从常规理化指标向有毒有害物质和生物、生态指标拓展,从浓度监测、通量监测向成因机理解析拓展;监测点位从均质化、规模化扩张向差异化、综合化布局转变;监测领域从陆地向海洋、从地上向地下、从水里向岸上、从城市向农村、从全国向全球拓展;监测手段从传统手工监测向天地一体、自动智能、科学精细、集成联动的方向发展;监测业务从现状监测向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拓展、从环境质量评价向生态健康评价拓展。
从传统的环境要素监测,逐步向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在发达国家也能看到这样的趋势。未来的生态环境监测方向,一定是更接近健康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保护。比如,对于一条河流来说,从传统的环境监测角度,我们可能只关注里面COD有多少,氨氮有多少,磷化物有多少;而从生态环境监测角度,我们还要关心这条河里有没有鱼,有什么样的鱼,鱼的健康状况怎么样,要判断整条河流的生态系统保护得好不好,是不是适合不同生物生长,会不会引起蓝藻等有毒有害藻类生长。未来的生态环境监测,也将更贴近生态系统本身、健康本身和自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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