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自愿性逐渐过渡到强制性,规定愈加细化,标准逐步提高。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未来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和施工图,对加快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意味着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工作进入全面加速阶段。
环境信息披露又称环境信息公开,是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是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督企业环境行为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环境信息披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许多国家都发布了自己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据《中国企业绿色透明度报告(2018)》统计,2014年-2016年,有64个国家发布了具有强制性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文件。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一些比较成熟的环境信息披露技术标准和指南。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国际标准化组织《社会责任指南》、英国的“气候创新领袖指数”、明晟(MSCI)ESG评价标准、澳大利亚五维评价法等国际环境信息披露方法。
从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沿革来看,近十几年来,国家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问题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2007年以来陆续发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从法律角度明确要求重污染企业公开详细环境信息,提高了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求。与此同时,跨部门合作逐渐加强,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不少文件。如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2017年证监会与原环境保护部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等,均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环境信息。
我国基本建立了覆盖生态环境管理各制度、全流程、全要素的信息披露体系。然而,相较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针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出台的规定多为指导性意见或准则,缺乏统一标准,并未形成一个系统性、规范性的制度体系,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定量信息少、内容不全面,使得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作用。
为此,2020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和信用体系,排污企业应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并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2020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强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要落实企业法定义务,加强法治化建设,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此次《改革方案》的出台实施,按下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快进键。《改革方案》对照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要求,针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公民利益有重大影响,市场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企业环境行为,从健全披露规范要求、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法治化建设4个方面入手,提出了15项主要任务。明确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保障措施,对加快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安排,明确了时间进度,提出各有关部门要紧抓工作落实,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2021年,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2022年,完成上市公司、发债企业信息披露有关文件格式修订。2023年,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评估。到2025年,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形成,企业依法按时、如实披露环境信息,多方协作共管机制有效运行,监督处罚措施严格执行,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支撑有力,社会公众参与度明显上升。
应该说,《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国家层面的总体设计全面完成,有望推动我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在“十四五”期间驶入快车道。下一步,为加快改革落地实施,进一步推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快速发展,着重从3个环节提出建议。
一是加强企业层面的宣传和培训,大幅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加速企业从要我披露到我要披露的转变。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公开环境信息既是企业社会责任,也是法律要求。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环境信息公开,规范提高企业环境行为,向公众亮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增强企业环境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声誉,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可以提升企业整体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另外,《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市场评级机构将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纳入发债企业信用评级与跟踪评级指标,这将极大程度推动资本市场将更多的资金投入绿色企业,减少对污染性企业的投资,这会对企业绿色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二是提升为企业提供环境信息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帮助企业增强依法合规披露环境信息的能力,加快解决企业不会披露、难以披露的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实践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机构,加强第三方机构培育,及时总结推广成熟模式,完善第三方机构参与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工作规范。鼓励参考国际通行的方法学和指标,为企业环境信息及相关内容的披露提供专业化的市场服务。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架起企业和公众沟通环境信息的桥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拓宽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渠道,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引导建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市场压力与收益传导机制,鼓励公众通过“绿色选择”的消费行为,充分表达对企业环境行为的好恶,鼓励对企业环境信息有充分了解的公众能够“用脚投票”,共同维护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真实性与可信度,形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公开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一年之计在于春,2023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近日,中国环境报启动了“我给两会代表委员捎句话”建言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建议。征集活动启动以来,来自全国的网友纷纷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目前,征集到的建言内容涉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农村环境治理、社会噪声监测、电磁辐射、矿山治理和古树保护等
“我们要高度关注漂绿问题。建议在开展责任投资特别是制定相关政策时,谨防漂绿问题的发生,从标准制度入手划好边界,这个边界应该是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一个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对于气候投资融资而言尤其重要。”在近日举行的“第二届ESG全球领导者峰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
“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有点儿像一份年终的环保述职报告。这份报告承载着企业的环境责任内涵,能够全面、细致地反映出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情况和环境治理情况。”作为政策制定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政策与管理研究所行业环境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晓亮从头到尾参与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2月28日启迪环境公布,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2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全文发布《改革方案》(环综合〔2021〕43号),日前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石化联合会)高度重视石化化工行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并已积极行动起来,将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作为“十四五”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和落实。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阐明了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笔者认为,落实好《改革方案》,重点解决其中的关键问题,企业层面的大部分生态环境污染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出台实施,确定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有助于强化企业生态环境责任,提升企业现代环境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进展。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其自身及下属多家子公司在2019年共存在48条超过10万元环境行政处罚记录,累计罚金超过1800万元,但其并未在2019年报当中披露相关处罚信息。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因汽车排放问题,被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1.7亿元天价罚单,但其并未在年报当中披露相关处罚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和《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我厅决定开展重点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
前言:相较于浙江省2018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环境信息披露仍然存在一些未披露的内容。同时,我们认为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是作为上市公司的基本功,就此,仍有很多公司未能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01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本次检查主体为浙江地区A股上市公司,其中沪市主板195家上市公司;深市主板15家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VFL垂直流迷宫技术、集中管控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村镇污水处置设备、土壤覆盖型微生物多级协同净化污水技术、人工强化湿地深度处理北方寒冷地区污水厂尾水的组合技术、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于固化载体微生物发生系统的河道水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6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31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详情如下: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
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4日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整改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5日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党的二十大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常态化和创造性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环境资源
2024年10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发现,铜仁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一些工程未批先建,在核心区拦河建坝,生态破坏严重。一、基本情况铜仁市地处长江上游的乌江和沅江水系,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全市有1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占全省总数比例超40%,面积7000余公顷,具有
10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16项主要工作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10月24日至26日,黄河流域“+”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黄河九省(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平台成立大会在山东济南成功举办。本次大会由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3日印发《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提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详情如下: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近日,北京鹏潞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毛战坡,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近日,山东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由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详情如下: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发〔2023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公开征求《浙江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聚焦涉气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实现“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发布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转让公告,转让方为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景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环保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近日,信阳城发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经营范围包含: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各相关单位: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人类经济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物不断释放,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生物修复技术近几年来由于其具有处理效果高、设备简单、操作方便、经济可
据企查查显示,2024年8月15日襄阳市三峡两翼融合环保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2024年度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其中包含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具体为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以及固体废物治理。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发布2024年度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告津市场监管标准〔2024〕19号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天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