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查处情况】
邓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的规定,符合《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的情形,应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交公安立案进一步侦查。
2021年9月23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将线索移送至如东县公安局。9月23日,如东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此后,由公安机关对涉及的上下游产业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邓某云等13人采取强制措施,受疫情影响尚有部分上游犯罪嫌疑人待抓捕;属地政府已将涉案危险废物进行了安全处置,积极开展了生态环境修复。
【启示分析】
小作坊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简单,且选址偏远隐蔽,极易死灰复燃,日常监管难度较大,需要不断创新环境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强化危险废物的源头管控,加大对“散乱污”非法作坊的打击力度。面对这个废矿物油桶、废化工桶、废油漆桶等回收生产经营项目,疑似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局部门立即启动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快速到场、协同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证据,控制相关人员并开展调查工作。执法人员后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溯源排查,从邓某某个体入手,排查这些废矿物油桶、废化工桶、废油漆桶等来源。该案对以私下售卖的形式非法转移、处置废矿物油桶、废化工桶、废油漆桶等的企业、个人或组织敲响了警钟,非法灰色利益链条终究难逃法网。
案件二危险废物不规范贮存案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20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针对南通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现场检查时,企业厂区西侧围墙边有废包装桶露天堆放,未规范贮存,现场异味明显。其中水性覆膜胶塑料空桶69只(每只2.5kg)、高级万能胶铁通及托盘共计130.5kg。经查,上述废包装桶7月初开始堆放,未能转移至危废仓库贮存。
【查处情况】
企业未规范贮存废包装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之规定。
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及相关规定,对企业未规范贮存废包装桶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2021年11月5日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企业开展后督察,企业原露天堆放的废包装桶已清理贮存于危废仓库中。
【启示分析】
企业环保相关管理人员应实时关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发布的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学习查漏补缺,及时抓好内部环境管理工作。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建立贮存场所,建立制度、台账,坚决避免工业固废露天堆放等情况。
案例三未申报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崇川区某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位于崇川区集美路409号,主要从事锻压机床的生产。2021年2月23日、24日,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对某锻压机床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产生危废主要为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漆桶。2020年6月起该单位在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机油进行了危废申报,并与有资质处置的单位签订了废乳化液、废机油处置合同,现场提供了台账和网上转移记录,但未对产生的废油漆桶进行危废申报、未按规定处置、未能提供相关危废记录台账。2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危废仓库中存放有约1200个废油漆桶,且存放时间已超过1年。
经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后续调查后查实:经查,企业2015年底喷漆房验收后,初期主要生产小件,使用油漆量较少,近两年逐渐生产大件,使用油漆量稍多。经调阅企业油漆购买台账,2020年购买油漆约400桶,使用油漆的桶量和库存废油漆桶数量基本吻合,危废长期存放超过1年但未记录和申报。
【查处情况】
企业对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未进行网上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企业未网上申报废油漆桶的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未制定管理计划,未建立台账并通过危废管理系统申报,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9.8万元。
【启示分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企业危废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强化固体废物监管、严守风险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我市环保部门持续开展危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废环境违法行为,提升企业固废管理水平。同时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宣传曝光、严惩违法行为。我市存在大量机械加工企业,对该案当事人的查处也为相关企业敲响警钟,对促进机械加工制造行业相关企业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hjj.changchun.gov
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某钢铁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污染大气案,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某钢铁公司罚金八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卓某、李某、张某、曹某、吴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万至十二万元不等。【基本案情】2017年6月起,某市重点排污单位某
日前,江西抚州通报了5起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据悉,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连续4年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简称“双打”),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
为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湖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危险废
全省各固体废物产生(经营)企业负责人:近年来,广大固体废物产生(经营)企业认真学习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全省环境风险防控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2022年9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襄阳市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详情如下:襄阳市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12月13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文,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22〕98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号)、《北京市危
2022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挖细查,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展,确保违法犯罪案件惩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继续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响应,结合通知中明确的打击重点与地区形势特点,严厉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非法收集、利
2022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共同开展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区共查处各类危险废物违法违规案件38件,罚款共计732万元。其中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个,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侦办。
11月3日,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三亚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详情如下: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亚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
近日,全国人大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全文,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涉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等多个
4月29日,《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文件提出,到2028年底前,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文如下: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近年来,马鞍山市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无废细胞建设、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和传统行业绿色转型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各阶段性指标基本达成,市场体系、技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无废城市”制度体系、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无废文化”培育工作初步完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全市生产、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省内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者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免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hjj.changchun.gov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享和优势互补,规范长三角部分区域内(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上海
为规范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环境管理,严格防范和遏制危险废物违法利用处置,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有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76家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帮扶指导。高位谋划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广州市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建议。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全市已基本形成“市内、省内跨市委托利用处置为主,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跨省委托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2023年,广东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湛江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2024年版)》,共56家企业列入监管单位名单。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和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24〕14号)、《关于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
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支持,感谢你们在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工作中所做的积极努力!2020年9月,新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以来,对加强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出了更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在工程建设、生态修复等领域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途径。鼓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开发区配套建设或者就近依托其他符合标准的利用处置设施,保障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开展工业固体废物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由2024年11月28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于12月6日发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
河南人大网站发布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河南省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充分利用,最大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新修订的《名录》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鉴别后危险废物管理归类,精
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光伏设备在生产、安装、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零部件、边角余料等固体废物回收处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处理企业应具备集中的运营场地,并实行封闭式规范管理。处理场地面积应不低于20000平方米,利用能力不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8月15日,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面向全社会征求《日喀则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公告显示,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规范的固体废物包括农业固体废物、一般工
近日,江西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典型案例(轻微免罚)。案例一:上饶市铅山县某科技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案【案情简介】2024年4月,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铅山县某科技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建设的“年产汽车天窗30万套、汽车支架紧固件1500万套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违法企业自行采取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及时纠正等12种轻微违法细化了不予处罚情形,探索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包容审慎
日前,《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在人大常务委员会上通过,并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共七章三十二条,从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消纳利用等方面做出规定,建筑垃圾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属地监管、分类
近年来,利川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积极拓宽固体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路径,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添能蓄势。突出关口前移,拓展精细管理路径完善治理机
近日,辽宁省就《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省司法厅就《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辽宁省司法厅现将《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