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企业新建的沉淀池
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植物替代修复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之二
绿剑凌晨出击,无人机锁定排污暗管
案例提供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办案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绿剑”专项行动蒙自执法行动第二现场执法组)
案例名称:蒙自市某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违法排放废水案
污染类型:水污染
处罚、处理情况: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贰拾万元,对主要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一、案情简介
2022年4月,云南省红河州开展“红河绿剑”专项交叉执法检查行动。第二现场执法组在对蒙自市某镇生猪定点屠宰厂检查的过程中,经过初次摸排,二次详查,使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发现该厂屠宰废水虽排入化粪池,但化粪池淤积严重且设有暗管,少量废水通过暗管排入北面场外农灌沟;屠宰厂西侧空地堆存屠宰边角料,工人冲洗地面血水产生的冲洗废水从沟渠排入西面厂外农灌沟。此外,屠宰平台冲洗水排入场内土坑。
二、处理处罚情况
该厂建设的化粪池无法满足厂区废水处理需求,并且设置暗管排放废水,同时,通过沟渠、土塘等排放废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查处。蒙自分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之规定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三、案件启示
(一)与逃避监管者斗智斗勇,需要科学研判,对“症”下药。4月11日第一次对该厂检查时已是正午,检查发现该企业没有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仅使用沉淀池,存在偷排屠宰废水嫌疑。经检查组集体分析研判,屠宰场作业时间一般是凌晨4-6点左右,要对该屠宰场偷排废水的行为调查取证,只有在其作业结束后立即开展突击检查,并且要锁定偷排点,最好的手段是利用无人机。
(二)将违法排污者绳之以法,需要爱岗敬业,不忘初心。4月17日早上6时,执法人员按计划到达现场后,马上开展无人机放空侦查,在迅速锁定生产情况和排污口方位,拍摄所需证据图片后,立即对相关人员开展询问,一举锁定案件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的辛苦,换来了胜利的喜悦,调查取证结束已经到了中午13时,连续7个小时的工作,他们说“为了环保人的初心,困点累点饿点不算什么”。
(三)巧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无人机来助力,事半功倍。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充分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往往是查破案件的关键。在本案中暗管排放口具有隐蔽性,证据容易灭失,执法人员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巧用无人机直接锁定外排冲洗废水的行为,并圈定了私设暗管行为的大致位置,为案件调查取证提供了有力支持。
无人机航拍锁定西面直排冲洗废水行为
无人机航拍确定连接化粪池暗管的范围
查获的暗管排水行为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之三
执法有尺度,服务显温度
案例提供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办案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案例名称:云南省玉溪市某钢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案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处罚、处理情况:1.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限制10%的生产产能;2.罚款叁拾万元。
一、案情简介
2022年2月10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接收到玉溪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发现环境问题移交材料,材料显示云南省玉溪市某钢铁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2月2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1#2#高炉煤气锅炉共用废气排放口2022年1月2日13时至2月5日11时《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数据共计超标24小时,最大值为67.5mg/m3,最小值为50.1mg/m3,已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二氧化硫50mg/m3的限值标准。玉溪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问题移交材料属实。执法检查中,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了证据收集,同时依法向该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2022年2月21日-2022年5月21日,3个月内对所有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治情况报告,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整治期间,红塔分局多次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协助排查超标原因,与企业一同分析原材料的配比、燃烧温度控制等技术层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就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科普教育。在公司及红塔分局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查找出超标原因,并对出现故障、存在问题或隐患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及时对各个环节工况进行了科学调整,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实现了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处理处罚情况
该公司1#2#高炉煤气锅炉共用废气排放口1月2日13时至2月5日11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该超标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处罚。结合《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的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全面衡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执法对象情况、危害后果、是初犯还是再犯等相关因素,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该公司的运营情况,对处罚进行综合测算。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最终决定对该公司处以限制生产、罚款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启示
如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理念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是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重大课题。当前,全国“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企业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如何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案例从一个侧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案件中,针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机制,深入企业内部进行指导帮扶,协助排查超标原因,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实现了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凸显了监管执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的工作成效,通过“执法+服务”工作模式,最终达到了惩戒威慑到位、企业认识到位、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目标。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与企业人员共同分析数据
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帮扶企业整改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之四
应急预案成摆设,罚款惩戒受教育
案例提供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办案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案例名称:德宏州某畜牧有限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环境污染案
污染类型:水污染
处罚、处理情况: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肆万柒仟元
一、案情简介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于2021年10月20日对德宏州某畜牧有限公司标准化生猪养殖场项目(以下简称该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在10月18日16时对养殖项目分娩室及保育室的畜禽粪污收集池旁雨水沟清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收集池底部破损,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收集畜禽粪污,导致收集池内污水通过该破损口浸出汇入雨水沟,排入外环境,造成附近水体受到污染。该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故,但未能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致使污染物外排造成环境污染,构成环境违法。
二、处理处罚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和未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元。
三、案件启示
在生态环境执法实践中,部分被监管企业存在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束之高阁,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规范不重视、不学习、不落实的情况,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旦被查处,后悔莫及。本案中,企业虽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但却将文本锁在档案室,当成了应付检查的摆设,没有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致使发生环境事故时,企业工作人员不知道要采取什么措施,阻止污染物扩散,任凭污染物流淌,造成环境污染,最终受到了罚款处罚。该案例对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相关企业具有警示意义。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之五
强化线索移交机制,打造“三快”监管体系
案例提供单位: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办案单位: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案例名称:勐腊县6家企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案
违法类型:排污许可制度
处罚、处理情况: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6家排污单位分别处罚款伍仟元
一、案件简介
2022年1月28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辐射管理科在日常服务管理中发现部分排污单位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违法问题线索,根据线索移交机制,立即向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了线索移交。初步判断发现一家殡仪馆、一家食品公司、两个采石场、两家医院,共6家排污单位涉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按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调度属地辖区执法人员开展调查,2022年2月10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6家排污单位进行调查询问。分别制作了《现场监察记录》及《调查询问笔录》,上述企业违法事实清楚。
二、处理处罚情况
上述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3月16日—3月21日期间,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以上6家排污单位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涉案企业在期限内自觉缴纳了罚款并完成整改。
三、案件启示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之中,州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如何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全面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等问题是改革中急需探索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案例中,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积极构建违法线索移交机制,形成“N科室→支队→分局”线索移交督办制度,着重解决了线索没人移、线索移交慢、线索没人接等痛点、难点问题,确保了案件查处的及时性、有效性;通过“月调度+季通报”,建立执法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督促指导县市分局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形成违法线索发现快、移交快、查处快的“三快”处罚工作制度,对违法线索查处的实行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该案例从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违法线索移送机制一个侧面对如何提高执法效能进行了积极探索,具有示范性。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震慑排污许可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排污单位守法意识,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甄选了8起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的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现予以集中公开!无证排
生态环境在执法中屡次发现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污染源检测时,出现检测口开设不符合规范,导致检测结果失实的问题,令监督管理陷入困境。注重细节,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摒弃重效益、轻环保思想。在日常管理中,企业安装污染物治理设施之后,如未按规范要求开设废气、废水采样口,导致检测结果失实,不仅无法了解污染物排放真实情况,更影响企业环保管理和决策,提高了环保违法风险。
规范的排污口是科学监测和评价排污情况前提,《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排污单位要按国家规定设置排放口,不按规定设置是违法行为。那么国家有哪些规定呢?排污口又咋设置才符合要求呢?
3月26日,由肇庆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测组、在线监控组、现场监督组,对肇庆市鼎湖区贝水陶瓷园区采取交叉监测、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其中,环境监测组同一时间对园区在产陶瓷企业主要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包含喷雾塔和脱硫塔。在线监控组和现场监督组联合开展多方位多角度检查
会议背景“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将电子信息材料行业发展列为重点项目,各相关机构、企业也开始在电子工业领域布局。科技的进步才能带领人们开启更好的生活方式,随着国家对芯片、新能源等行业的重视以及电子工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超纯水这个概念逐渐被公众所熟知,而电子级纯水更是目前超纯水领域最重
编者按:近日,天津市科协、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工信局、天津市工商联共同组织实施了天津市企业典型创新案例的征集评选活动。活动通过征集在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创新案例,组建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宣讲团,讲述创新故事,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区域创新活
2月5日万德斯发布公告,公司就与周口市淮阳区城市管理局的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已达成调解。根据调解结果,被告应在约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1369万元,但截至公告披露日,仍有1169万元未支付。公司已多次与被告沟通催款,但对方未按约履行,因此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尚未受理。公告显示
1月6日,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在武汉洪山礼堂举行,会上宣读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高效节水与废水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湖北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该项目在
翰祺环境在新能源行业磷酸铁废水处理领域再传佳音,其自主研发的重金属离子去除及资源化技术成功应用于川恒股份和广西时代新能的项目,近期陆续通过验收,正式交付。磷酸铁作为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和电网储能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前躯体,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因含有高浓度磷酸根、多种高浓度重金属离子
2025年1月9日,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日月集团就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污水处理厂签署托管运维合同,负责该厂所有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并确保排放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该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2000m3/d,是典型的新能源行业污水综合治理项目。此次项目的签约,是双
12月25日,太钢膜处理废水循环利用深度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如下:太钢膜处理废水循环利用深度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钢膜处理废水循环利用深度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月10日,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总承包(PC)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584758.62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690000元;中标候选人第3名:山东环投环境工程有限公
11月14日,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公司二期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二期脱硫废水实施深度处理改造,通过一体化预处理+高温旁路烟气蒸发系统(旋转雾化)工艺,在二期4号机组侧新增一套高温旁路烟气蒸发系统以及在现有三联箱基础上进行一体化药剂装置改造,处理能力
11月7日,湖北能源江陵二期扩建(2×660MW)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利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9,587,000.00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660,000.00元;中标候选人第3名: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
10月30日,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水资源再生利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该项目是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的基础设施配套节点工程,主要承担着零碳产业园光伏全产业链及其他企业的综合废水处理工作,日处理规模为10万吨,再生水重复利用率达95%,该项目在全国率先实现光伏废水零排放,
1月23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管理效能,加强
1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5年,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融合,全区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全面提升。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办法》共三十五条,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对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批、延续等事项。二是优化了排污许可的便企措施。三是明确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四是
近日,多家钢铁企业排污许可证注销,标志着环保整治和产业升级工作的持续推进。据今日钢铁不完全统计,自8月份以来,排污许可证注销涉及到的钢铁企业如下:01敬业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原因: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据企查查显示,敬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05-28,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经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8月12日发布《贵州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审核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详情如下:贵州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审核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根据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结合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许可证技术规范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审核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2日。详情如下:贵州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审核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为强化我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控制工作,规范许可证质量审核,根据
8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修订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8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造纸和纸制品业(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和纸制品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排污许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组织实施的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核查工作,对排污许可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排污许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发布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详情如下: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服务指南。一、哪些排污单位应该申领排污许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