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
2.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
3.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1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我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是指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 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条 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应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客观、全面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以及法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
第四条 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签订承诺书、帮扶指导等措施,促进行政相对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第六条 下列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备案的; (二)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未按时编制,但处于建设阶段,无污染物产生,企业主动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未经验收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在调试运行12个月内仍未验收,经责令改正后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验收的; (四)建设项目投产时未经验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按照环评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被检查发现后主动停止生产,积极推进整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免予处罚; (五)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没有填报,在检查之日起 5 日内完成填报的; (六)环境保护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未依法变更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建设单位,经责令限期改正的; (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执行报告、未及时开展自行监测,检查发现后企业限期主动完成整改的; (八)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 或者排放口设置、排放口标识设置不规范的,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的; (九)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或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但已按要求开展自行手工监测,且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未使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首次发现,焊机不超过4台, 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十一)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检查发现后企业限期主动完成整改的; (十二)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行为,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十三)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数量小于0.1吨或危险废物独立包装小于等于2个的,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且未污染外环境的; (十四)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数据不全,但按照要求有记录,经现场检查指出立即改正,并自整改之日起按照规范要求记录的; (十五)未按照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环境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备案、应急培训、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及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且3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经责令改正及时完成整改的; (十六)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未按规定时限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或排污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的(不含公开内容弄虚作假行为); (十七)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情形。
第七条 一定期限内初次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 出现同类型违法行为,按照自由裁量规定从重处罚。(一)三个月内初次实施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按规定采取抑尘措施,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的; 2.经监测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1倍,或者pH值大于等于5且小于等于10的或者噪 声超标在3分贝以内,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3.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密闭而未密闭,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4.自动监测设备故障超6个小时,按规定正常运营维护但未采 取手工监测,经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 5.因突发故障等非主观故意因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24小时内及时报告并采取停、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且已联网的在线监控企业日均值未超标的; 6.未按规范记录危险废物管理纸质台账,但已按要求在河北省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且当日改正的; 7.未按规定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的; 8.其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二)六个月内初次实施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经监测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2倍,或者噪声超标在 5 分贝以内,24 小时内完成整改 并达标排放的。
(三)一年内初次实施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经监测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3倍,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存在前款规定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情形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在5天内通过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自行限产、停产、积极采取技术改造措施等方式减少污染物的超标部分排放量 2 倍以上。
第八条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已按相关操作规程或要求履职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九条 本清单未提及的其他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可以通过集体讨论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十条 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调查取证。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立案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对于符合免予处罚条件的,应当在调查终结后提出免予处罚的理由、证据和建议。
第十一条 对符合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第十二条 对于当场能够及时改正的免予处罚问题,要留存影像资料,记录整改过程,同时督促当事人现场签署《承诺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做好资料归档备案。
第十三条 对现场检查时环境违法行为未立即整改到位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当事人现场签署承诺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对于需要一定整改期限的免予处罚问题,要严格履行立案调查 程序,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经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阐明免予处罚的事实、 证据、依据和理由。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做好调查取证、集体审议过程的记录,做好违法行为证据和案件审批过程记录等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有据可查。
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五条 生态环境部门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按照行政执法公示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 省生态环境厅定期调度并评估各地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实施情况,将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执法稽查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生态环境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经发现立 即启动“一案双查”,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与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在我省同时执行。因上级法规政策调整导 致本规定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上级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第二师铁门关市某制造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案【案情简介】2024年4月29日,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发现该公司租赁其他企业院内库房及外围堆场厂区,作为金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详情如下: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各地(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职责,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示范、导向作用,现将2024年合肥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肥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4年3月21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夜间
2024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成功办理了一批涉举报奖励、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了一批涉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近年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办理的一批轻微违法“减免罚”
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日前公布了四个生态环境领域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典型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包括东城区某卫生服务中心存放实验产生的废液、过期试剂、空试剂瓶的危险废物贮存间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经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已完成整改;朝阳区某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有损坏涉嫌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一、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含VOCs工艺废气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处理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3月24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永年区分局执法人员陪同生态环境部对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单位,其合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9月18日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其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十二条具体措施。重点围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实现服务建设项目落地、营造绿色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服务水平的目标。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月30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于部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轻微不罚);部分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2024年,江西新余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持续改进执法方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自觉守法,切实提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效,办理了一批不予处罚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3起轻微生
近日,江西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典型案例(轻微免罚)。案例一:上饶市铅山县某科技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案【案情简介】2024年4月,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铅山县某科技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建设的“年产汽车天窗30万套、汽车支架紧固件1500万套
近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披露,华能清洁能源(曲靖宣威)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6.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曲环罚字﹝2025﹞10-4号)显示,华能清洁能源(曲靖宣威)有限公司未获得环评审批手续于2024年6月在宣威市海岱镇小白岩片区擅自开工建设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日前,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成功查处一起废气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案件。据悉,这是无锡市生态环境系统首例直接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案件。10月10日,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环境监管执法“数据战队”移交的一起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在非现场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
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全面优化执法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效能,立足执法普法,服务企业,将科技执法、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执法贯彻到日常执法工作中,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详情如下: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各地(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职责,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示范、导向作用,现将2024年合肥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肥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4年3月21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夜间
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督促问题整改,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2起涉气典型案例:一、湘江新区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喷漆作业案案情介绍根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12月2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电力环保智慧监控平台发现长沙某公司喷涂车间有使用迹象,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低碳转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绿色金融国际枢纽建设,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10月29日印发《上海市绿色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详情
2025年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3174亿元,同比增长4.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增速比1—2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4%,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081亿元,同比增长16.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4月15日,中国电建华东院华东咨询河北建投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三一重能中标,投标报价75378万元,含塔筒单价3015元/kW。项目概况:河北建投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拟建风场总容量250MW,单机容量8.5兆瓦海上风机3
大唐国际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CWEME-202504DTJC-F4008)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00000.00元,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勘察和初步设计文件,10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以
4月15日,河北建投集团与越秀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米大斌会见越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招兴一行,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曹欣,副总经理秦刚,越秀资本董事长王恕慧、越秀集团总法律顾问贺玉平出席签约仪式,越秀资本、越秀租赁、越秀产业基金及集团办公室、投资发展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4日,昌黎金智储有限公司130MW/260MWh构网型共享储能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浦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以报价39944.8万元,折合单价1.536元/Wh预中标。中标候选人报价范围1.535~1.537元/Wh,详情如下: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浦水利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47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售电公司管理细则》(冀发改运行规〔2023〕3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
近期,几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800MWh!中电建河北独立储能项目签约4月3日,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举行中电建储能项目签约仪式,柏乡县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电建柏乡县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此次
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注入新动能——《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高长征韩超杨萌(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
4月9日,燕赵兴泰储能项目召开一期10MW/40MWh全钒液流项目预验收会议。河北建投集团科技信息部、建投能源、塞罕绿能、国泰发电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塞罕绿能详细阐述了该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以及在项目设计、施工、调试等环节面临的困难和应对措施。国泰发电相关负责人就项目一期运营期间
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明确垃圾发电厂2024年统计电量的通知。2024年河北省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合计540094.94万千瓦时。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垃圾发电厂2024年统计电量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
4月8日,河北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应急灾备系统上线试运行,在平台出现故障条件下可保障电力交易业务连续高效运转。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作为电力交易的核心业务支撑系统,支撑中长期交易、省间现货交易与省内现货交易等重要业务开展。电力交易业务向全天候、全时段开展的转变对交易平台运行的持续性、稳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