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排污单”相关结果223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4-12

      有些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已经实际排污,因为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且很多因涉及民生问题难以立即关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28

      日前,唐山发布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涉及大气环境、水环境等869家企事业单位列入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详情如下:唐山市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1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 中交未名

      来源:金台区人民政府2022-01-19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排污单位在原厂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变更许可证内容,严禁无证排污和超总量排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7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大气环境、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非现场监管,其他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可参照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要求,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导和鼓励其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20

      《办法》规定排污许可证申领材料更多集中在排污单位环评审批阶段所获取的相关信息,而《条例》规定申领材料更能全面反映排污单位在前期环评审批、后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实际污染防治情况,体现了当前排污许可管理已由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6

      第五条【排污单位及登记单位职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主动申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主管理、自证守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2

      排污单位在申领或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应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所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确定。...受让指标的排污单位在申领或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应提供指标来源依据,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应在排污许可证“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中记录指标来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01

      第十条【受理】审批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依照本条例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场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二)不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11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名录中大气环境、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证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非现场监管,其他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可参照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要求

      来源:云南省排污许可技术交流2021-08-11

      同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对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应当包含的事项中未对环境信息公开提出要求,第十一条审批条件中也未将环境信息公开作为审批条件之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10

      第九条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本地日常监管情况、企业环评等级等,严格筛选列入正面清单的排污单位及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部:印刷工业、聚氯乙烯工业等两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03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7-09

      若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有违法的故意,则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共同承担违法责任。...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为委托关系,针对上述行为,应当由委托方(排污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受托方不承担。因此,生态环境部门不能直接处罚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

      重点梳理!企业如何做好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

      来源:环保3652021-06-17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阶段):收集排污许可证及申请材料、历史排污许可证执行 报告、环境管理台账等相关资料,全面梳理排污单位在报告周期内的执行情况。

      环境合规:企业排污许可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

      来源:汇业法律观察2021-05-29

      一、常见排污许可证法律风险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申领、持证生产及持证后管理环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刑事处罚的风险。

      排污权担保的法律定位与裁判规则

      来源:与民法典同行2021-05-18

      排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从立法层面确认“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使排污权交易有法可依。...对排污权抵押贷款的种类、对象、条件、登记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试点地区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单位在缴纳使用费后获得排污权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05-08

      各市(州)要督促排污单位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测监控设施新建、升级改造和数据上传,对未按期或未按规范要求完成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安装、联网的,应依法立案查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4-06

      排污单位在申请取得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按照一般变动后实际建设的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等内容如实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将《一般变动分析》和公开情况作为附件。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2021-03-03

      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计划并报省厅备案,督促排污单位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三是明确了监测规定和运管要求。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02-19

      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应当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