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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十年应急路 走到哪一步?

2015-11-18 13:43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霍桃关键词:环境应急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测专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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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成效有多大?

200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成立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一年后,环境监察局成立,和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形式合署办公。但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之前,环境应急管理还停留在朦胧的概念层面,尚未形成完善的应急机制。

2005年成为我国环境应急史上的分水岭,应急机构、应急计划、应急体系、应急措施、应急制度等逐步构建、相继发展。

2005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此后,地方政府逐渐建立应急机构,出台应急预案。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立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08年,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开始独立运行,次年又增设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

从最初的两三个人,到现在的6个处室、40余人,环境保护部应急机构建设不断加强,目前主要负责值守、调查、预警三大方面工作。

田为勇介绍说,值守处承担24小时环境应急值班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接警,事件调度和研判,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管理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渠道;预警处既要指导地方编制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又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而调查工作则分配在3个处,除了开展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承担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外,还要参与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2009年~2014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置1126起突发环境事件,其中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32起。平均每1~2天调度处置一起突发环境事件,最多时一天调度处置8起事件,有的事件耗时3个多月,才处置完毕。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生态安全和环境应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阐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将“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后的9天中,习总书记连续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环境监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李克强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讲话中指出,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力度,把环境污染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记者对比近5年由环境保护部官方披露的数据发现,2014年全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471起,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起,均系近年来最低。2013年共发生712件,包括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起;2012年共发生542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5起;而2011年共发生542件,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达6起。

尽管阶段性下降暂时还未必定性为一种趋势,但在一定意义上能说明,环境预警应急能力的不断提升,特别是一系列相关法规、制度的发布施行,正在发挥重要的作用。

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环境应急和风险管理列为重要内容。紧接着,在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被专门列出,标志着环境应急管理首次被纳入国家战略层面。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首次将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维护环境安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专门规定了环境应急管理的内容,明确指出,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在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设立专门一章共五条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在第七十八条还明确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实行风险管理。这从法律层面对环境应急和风险管理做出了制度规定。

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修订后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预案吸纳了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有效经验,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和预案的适用范围;完善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要求,明确了国家、地方的组织指挥体系架构及其相应职责;完善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事件分级和分级响应机制以及应急响应措施,并调整了分级标准。

今年4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以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印发公布,并于2015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这一办法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从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4个环节构建全过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工作内容,理顺工作机制,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了信息公开专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媒体监督作用。

还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基本涵盖了环境应急管理的全过程。

原标题:十年应急路, 走到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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