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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环保税要来了:哪些是纳税大户?哪些情形可免税?

2016-08-30 11:00来源:国搜头条关键词:环保税环境保护税排污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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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0%排污费用于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部对2010年全国环保系统经费情况调查发现:2010年排污费收入为188亿元,使用165.43亿元(不包括中央集中10%的部分),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机构及其他方面。其中,用于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支出为107.09亿元,占总支出的64.74%;用于环保机构的支出为52.77亿元,占总支出的31.89%;用于其他支出5.57亿元,占总支出的3.37%。

专职排污收费员2185人

据了解,排污费征收工作由环境监察系统人员负责。环境监察系统主要从事现场执法、环境应急、污染减排、举报投诉受理、排污费征收等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国(除西藏外)从事环境监察工作的机构共2923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51个,地市级357个,县级2515个。另有166个(2010年数据)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既无环境监察机构也没有从事环境监察工作的人员。2010年全国环境监察系统人员编制63971人,实有人员71398人,近1万人属于编外聘用人员,主要在基层。据统计,全国省、市两级排污收费专职人员有2185人,县级基本没有排污收费专职人员。

【综合证券日报、南方都市报、京华时报等媒体报道】

延伸阅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环境保护税法 (草案) 》

原标题:环保税要来了:哪些是纳税大户?哪些情形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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