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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发布《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23 14: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质量土壤环境面源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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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夯实基础,加快生态南宁系列创建

(一)继续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海绵城市、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等生态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绿色大学”、“绿色社区(小区)”、“绿色机关(单位)”、“绿色环保教育基地”、“绿色环保企业”、“绿色环保医院”、“绿色环保酒店(饭店)”等8个系列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环境友好使者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环境素质。鼓励一批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基地、生态产业园区建设;严格生态示范创建考核管理机制,完善创建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示范建设。

(二)大力推进生态综合示范区(带)建设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紧密结合、高度融合,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保护、村屯改造、产业发展、乡风文明、文化传承、农民增收,至2016年底全面建成12个“环境美、村庄美、生态美、产业美、风情美、乡风美”的市级生态综合示范区(带)。通过示范建设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乡村建设“南宁模式”,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加快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全面实施《南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5—2017)》,以创模为总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创模督查问责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积极开展创模各项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创模参与度,统筹全市创模档案建档工作,开展创模二十六项指标评估。力争在2017年底,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并通过验收。

(四)全面推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

全面实施《关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和《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南宁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统筹解决南宁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2017年末,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示范区约54.6平方公里。

五、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新形势相匹配的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体系为目标,全面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三大体系。

(一)加强环境保护硬件、软件能力建设

全力提升我市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固废、核与辐射、机动车、信息、宣教等市、县级机构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我市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重点乡镇(街道)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全面推开“四所合一”。2016年底前,全市县级以上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人手一台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2017年底前,全市乡镇(街道)环保工作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二)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水平

继续推进马山县、隆安县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新建大王滩水库、西津水库和郁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南宁市污染物传输通道(东北、东南和西南)设置3个市控生态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在南宁市凤岭北片区和三塘片区等地新增2个空气自动监测评价点;在现有7个功能区测点以及声环境敏感点基础上,新增8个监测点,并备用3套自动监测设备;在整治试点农村开展环境要素监测;提高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水平、提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

延伸阅读:

广西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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