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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信箱】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的回复

2017-04-02 10:04来源:部长信箱关键词: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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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部长您好! 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了解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招标方式即将建设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预计将于2016年底完工。但目前为止,这一系统并未上线。 希望能了解这一系统的建设、上线时间等情况。

回复:您的来信“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收悉。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关注的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2015年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完成了项目的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公开招标工作。目前,项目软件开发中标单位已基本完成了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2017年3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系统的联网工作,预计在2017年年底完成全国联网,正式上线运行。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开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因此,本系统将与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功能集成,作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监测管理模块直接服务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同时系统名称变更为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系统建成后,将按照排污许可证推进进度,由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自行监测数据。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将由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一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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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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