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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7-05-04 15: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监测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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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工作过程

2015 年 1 月,成立了项目小组。该项目任务下达后,编制组初步拟定了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讨论了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

2015 年 1-3 月,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2006 年 41 号公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导则》和《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HJ565)的相关规定,查询和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分析了现有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经过初步的讨论、分析、研究,确定了标准制订的原则和技术路线,进行调研与示范点建设,形成了本标准的开题论证报告和完成标准草案报告基本框架。

2015 年 4 月,召开论证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补充调研和修改完善。

2015 年 5 月,编制并完成标准初稿稿、编制说明和附件图集。

2015 年 6 月,召开论证会议,按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形成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2015 年 12 月,召开结题论证会,按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

固定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系统是污染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需求。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是环境保护部门为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的最重要措施,是进行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技术支持。污染源在线监测是污染源排放实时动态监控唯一可行的技术手段,通过对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控,利用实时的数据传输网络系统,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和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时空分布数据,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提高环境监测的效率,提升环保监控的现代化水平,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直接关系到“十二五”期间总量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目前已出台的自动监测系统相关技术规范无法满足自动监测系统要求,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导致现行标准中一些规定要求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落实到位;污染源监测管理工作由环保的监察、监测和信息三部门联合管理,多年来全国从上到下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污染源自动追根溯源编制一套《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水、废气)自动监测系统规范化建设技术指南》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以便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从设计、建设、安装和运行的全过程给予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确保污染源监测相关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能够落实到位,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治理的实际作用。

2.1 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纳要》提出在“十一五”总量减排工作基础上,COD 和氨氮继续减排 8%,同时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污染物总量减排 10%,作为“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因此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有效控制污染源超标排放的有力手段,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建立,掌握污染源排放的第一手数据,对研究污染源排放的规律,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都有着深远意义。根据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需求,加强和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包含烟气颗粒物、SO 2 、NOx、温度、湿度、压力、流速、氧含量)技术规范非常重要,全面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适用性检测、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手工比对、监督考核和自动

监测数据审核等各个环节,从而为国家“十二五”总量减排、环境管理决策及环境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十一五”期间,环保部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提出了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要求,要求进入 2007 年国家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必须安装 COD、SO 2 自动监测设备,同时,环保部 2007 年颁布了 4 个技术规范,分别从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运行与考核、有效性判别 4 个方面作出了技术规定,为自动监测设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十二五”期间,环境管理部门进一步提出了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要求,环保部发布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或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尤其要尽快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均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我国 45 个现行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均规定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pH 值的排放标准限值。可见,对这些项目的排放监控十分重要,修订现行的技术规范,也是为了更好的实施这些标准的需要,更有利于控制这些重要污染物的排放,保证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

2.2 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需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已不仅仅满足于吃得饱穿得暖,更要求高品质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公众享有对所处环境的环境质量、企业排污状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环保部近期出台的两个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分别要求:(1)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2)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推进污染源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对于自动监测数据也分别提出了公开要求,更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开的数据真实准确,而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判别是这一要求的最根本的保证。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3.1 国外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发展及应用状况

水质自动监测在国外起步较早。以美国为例,其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其环境监测和在线监测水平也领先于其他国家,美国的历程、作法和经验,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美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初级阶段: 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40年代末这50多年中,环境监测不断进展,但发展较为缓慢。

发展阶段: 50年代-60年代,美国环境监测发展较快。过渡阶段:70 年代是美国环境监测取得重大进展并向发达阶段全方位过渡的重要时期。从1975年起建立了国家水质监测网站,进行污水、地表水的在线监测。发达阶段:进入80年代,美国环境状况有很大好转。在水环境方面,由于废水的点源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河水变得越来越清洁,湖水的富营养化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继美国之后,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家也相继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测,并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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