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二是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公开环境信息,无需提供理由,但可以对公众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进行限制,而公众能证明自己有生产、生活或者科研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数量限制。
“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资格条件限制,不是一个方向和未来,只是一个暂时安排,是一个过渡方案。从制度发展和完善的方向来看,势必走向无资格条件限制的制度模式。”本文认为,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待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任度有所提高,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权利不得滥用意识比较平衡,或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了显著提升之后,再考虑向发达国家和地区看齐,取消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件限制,同时对公众滥用知情权的行为进行一定的规制。
“民间”环境信息公开:实现公众环境知情权的第三条途径
前文提及,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实现,主要依赖于政府和相关企业——尤其是政府——履行其环境信息公开义务。“在一些涉及知情权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往往视公众的知情权与政府的信息公开为一体,并不对这两者进行区分。长此以往,导致人们在知情权的认知方面难免陷入一个误区: 即政府是公众所需信息的垄断者,政府的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实现的唯一途径。”事实上,公众也可以从其他一些途径获得环境信息,例如国内外的科研机构、环保NGO、有关专家、媒体、公民个人等等,本文将其统称为来自“民间环境信息公开”。
从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的角度来说,环境信息的来源越广泛越好。如果政府或者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无法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需求,这些“民间环境信息公开”就具有更大的意义。
几年前,关于公众是否有权自测和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的问题,曾经引发过激烈的讨论和争议。2011 年底,越来越多的环保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始参与自测空气中的PM2.5 活动,这个活动被称为“我为祖国测空气”。但2009 年环保部公布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规定:“环境监测行为需要审批,环境监测信息的公开也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由此,关于环保部门对发布环境监测信息的管理权与公众对民间自测环境信息的知情权的冲突就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关于公众是否有权自测和发布环境信息的问题其实很简单。“一个基本的法理是:在法治社会里,政府公权力机关行为的基本准则应是‘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而对于公民的行为则刚好反过来,应奉行‘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因此,可以认为,公众可以自由实施自测环境信息行为而不构成违法。”目前,法律明文规定对公众发布环境信息有明确规定的唯一一个法律文件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其第95 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也就是说,除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之外,其他的“民间环境信息公开”都是被允许的。
“公众自测环境信息行为本身就是环境知情权中知情自由的应有之义,是公众环境知情权实现的一种途径。这种方式对环境信息的获取,在当下中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都存在严重问题的背景下,具有更加现实的重大意义。”“民间环境信息公开”不但可以弥补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还可以通过对比来有效提升政府环境信息的真实性,甚至还可以间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垄断的环境信息容易遭受质疑,对政府而言是个巨大的负担。普通公民、环保组织、商业监测机构可以帮助政府分担这些压力。当环境监测信息来自多个方向的时候,数据和信息本身能够互相校正和协助,推动环境真相的如实传播。”一个可以作为参考的例子是, 2015 年天津滨海新区“8˙12”爆炸之后,很多公众不相信环保部作出的监测结论。后来,“绿色和平”组织在滨海新区核心危险区之外的其他地域进行水体快速检测,得出的结果与官方结果基本一致,这才打消了部分公众的疑虑。可见,“民间环境信息公开”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互动,不但可以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而且如果两者的数据可以相互印证,还能提升公众对政府环境信息的信任感。在当前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存在诸多短板的情形下,政府不但不应当打压,而且应当大力鼓励“民间环境信息公开”。
近年来,迅速成长的各类民间环保组织已经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例如,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2006 年开始,收集整理官方信息开发制作水污染地图、大气污染地图、固废污染地图数据库,评估环保重点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评估企业绿色供应链表现,发布上市公司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状况的报告,开发制作“污染地图”“蔚蓝地图”手机App 等,公众可以随时通过“蔚蓝地图”App 查看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的排放数据和违法排污记录。环保志愿者们也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和环保部门沟通,促进企业守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从2008年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2015年实施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自2022年2月8日起废止)再到2022年实施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督管理链条越来越完善。特别是,《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要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
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颁发排污许可证时,是否必须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法律法规要求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指导下,各地纷纷推进行政处罚文书公开工作,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环境信息需求,进一步加强了环境行政违法的社会监督与制约。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短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环境信息,充分发挥环境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公众参与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
日前,广东发布《广东省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9〕143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排查并规范我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企业事业单位
企业在环境领域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均为全国范围实行,具体各省还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年5月1日实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年12月10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
2018年12月12日,济南空气通透,蓝天澄澈。从空中俯瞰,冬日的大明湖水映照着蓝天,显示出深沉的宝蓝色,十分美丽。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美好的生活环境向来是人们所期盼的。在“提问2019”活动中,很多壹粉就问到2019年的环保政策,希望在2019年天能更蓝,白云更多。记者了解到,2018年12月26-27日召开的全
2018年12月25日,120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PITI指数报告在京发布,显示中国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2017-2018年度继续扩展,一批领先城市的日常监管信息公开正趋向常态化,但达成污染攻坚目标要求更多地区跟进。这是自2009年以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连续第9年发布PITI指数年度报告
这是与垃圾有关的分享栏目,本次分享者:何玲辉。何玲辉,垃圾焚烧信息响应中心、监督兼二噁英及POPs项目主任,在做二噁英污染议题的相关工作,目前主要负责垃圾焚烧风险和二噁英污染的科普,让更多人了解身边的「隐形污染」。以下为分享内容整理:我是何玲辉,来自于无毒先锋团队,很高兴给大家分享我
关于印发2018年济宁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力,根据《中华
9月7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共同在北京发布了2016-2017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结果报告,显示中国环境信息公开于十年间取得历史性进展,但企业信息公开仍存在明显短板。这是自2009年以来,IPE与NRDC连续第8年对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发布,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建2×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脱硝装置以及其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发电100亿千瓦时的生产规模。详情如下:陕煤电
近日,宁夏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其中全区共参评企业1636家,其中,绿牌企业1507家,蓝牌企业98家,黄牌企业23家,红牌企业8家。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昌富超实业有限公司等共231家企业入选该名单,其中包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湾里生态环境局:根据《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8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第七条、第八条以及第十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
一年之计在于春,2023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近日,中国环境报启动了“我给两会代表委员捎句话”建言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建议。征集活动启动以来,来自全国的网友纷纷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目前,征集到的建言内容涉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农村环境治理、社会噪声监测、电磁辐射、矿山治理和古树保护等
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共1518家企业符合要求入选。陕西省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要求,2022年3月底,我厅组织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辖区首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已汇总完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27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2022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34家企业,2022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42家企业,2022年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14家企业,2022年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596家企业,2022年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493家企业。上海市生
日前,山西省公开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共1349家企业上榜,行业类别涉及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火力发电、环境卫生管理、生物质能发电、危险废物治理、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详情如下:(单击图片可查看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2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包括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582家,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
日前,西安公示了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共纳入199家企业,其中涉及多个污水处理厂以及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碧源水务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蓝田)有限公司、中节能(西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北控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环保公司。详情如下:序号企业名称1西安城区
日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重庆市2022年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共1618家企业,详情如下:关于重庆市2022年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第八条、第九条相关规定,重庆市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确定了2022年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