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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指南

2017-06-27 13:1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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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指南》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海南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主要依据,以提高监管水平、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为总体要求,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为抓手,完善管理体系,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工作任务,切实解决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完善机制,明确职责:健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

(二)廉洁高效,规范便捷:建设廉洁、高效的危险废物监管队伍,优化审批环节,提供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属地为主,加强执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强化执法监察,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省级环保部门。

1.工作职责。

(1)省厅土壤环境管理处:负责统一部署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负责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和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和调度。

(2)省厅环境影响评价处:负责涉及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3)省生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监督指导全省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配合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对各市县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4)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审核、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审批技术审查,;配合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对各市县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2.主要任务。

(1)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责任,提高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

健全并落实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形成完善的监管机制。

(3)规范审批审核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审批审核业务工作程序进行梳理、规范,使之更加便捷、有序。

(4)加快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推广。

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工作,夯实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改变长期以来底数不清的局面。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工作,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5)加强处置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大型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建设;按照科学布局、就近就地的原则,督促指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市、县(区)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就近处置。

(二)市县环保部门。

1.职责。

依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内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及审批的涉及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任务。

(1)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危险废物行政管理人员培养,认真开展危险废物监管业务培训,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添置配备必要的监管装备,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2)开展危险废物风险源排查。

开展危险废物风险源排查,摸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建立企业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档案。

(3)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监督指导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落实规范化管理,开展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加强对危险废物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环境问题突出企业的检查力度,通过抓重点、树典型,起到震慑和示范作用。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一厂一档”信息,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网上申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现场监管。

(5)加大执法力度。

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查处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主观故意、屡查屡犯等恶意排污行为或重大违法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区域限批措施相结合,与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结合,与排污许可证管理相结合,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相结合,与环境应急管理相结合,与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结合,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保障全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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