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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福建晋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0-23 10: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地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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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依法推进土壤环境保护

1.明确监管执法重点

重点监测土壤中铅、铬、镉、砷、汞、铜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化工、电镀、制革、热电、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和危化品仓储等等重点行业,以及蔬菜主产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镇建成区、畜禽集中养殖区等区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国土局、规划局、农业局等参与

2.加大执法力度

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建立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重点查处焚烧电子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和化工、电镀、制革等违法生产企业等,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对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应及时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工作。完善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推动环保、公安等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共享,巩固和提升执法效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农业局等参与

四、实施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

1.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市人民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辖区的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各街道、乡镇及晋江经济开发区是本方案落实主体,对辖区土壤环境质量负责,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1月底前,市环保局要将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经信局、水利局、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及晋江经济开发区等参与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做好相关任务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参与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市政园林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等参与

3.落实企业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企业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按规定编制和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自觉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因生产、经营活动或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土壤污染的企业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农业局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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