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综合政策正文

全文 | 《合肥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附具体任务分解表)

2018-04-10 16:0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湿地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合肥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十三)扩大湿地面积。开展湿地侵占情况排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退化湿地修复,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发展水生蔬菜、花卉和生态养殖等举措,建立退耕退养还湿长效机制。重点在巢湖入湖河流两侧及河湖交汇地带、圩区、污水处理厂周边,扩展湿地生态空间。项目规划建设,应当在原有地形低洼点,保留一定规模的水面,构建蓄水型湿地。(省巢管局、市林园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环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科学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重建或修复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对湖泊、饮用(大型)水源地、自然河流源头,坚持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水源涵养林,打造绿色屏障;对河流湿地,积极实施水系连通,维护自然岸线,防止裁弯取直、过渡硬化等行为。保障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水位调控机制。水库、湖泊蓄水、泄洪和农业用水要兼顾珍稀水鸟等濒危物种的保护需求。(市林园局、市水务局、市城乡建委、市发改委、市环湖办、省巢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

(十五)建立监测评价制度。建立湿地调查制度,掌握湿地资源动态变化。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获取的湿地资源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组织实施湿地监测评价,规范设置湿地监测站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湿地监测网络。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及时发布湿地监测评价结果。(市林园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省巢管局等参与)

七、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13〕17号)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湿地保护科学决策,尽快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推进和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市林园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等参与)

(十七)完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将湿地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湿地修复基金制度。逐步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市财政局、市林园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省巢管局等参与)

(十八)强化科技支撑。吸收国内外湿地保护修复先进技术和经验,与高校、科研院所、湿地国际组织建立湿地保护、科研、监测评估、业务培训等合作机制,重点加强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安全等关系研究。加强湿地保护、合理利用、生态修复等技术研发推广,制定巢湖流域生态湿地建设技术导则,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专业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学科实验平台和野外台站建设。(市林园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省巢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宣传培训。编写湿地乡土材料,创作湿地文学作品,加强中小学生湿地保护知识教育。编发湿地信息,挖掘典型经验,开展湿地日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湿地管理人员、广大市民湿地保护理念教育,并逐步向农村基层延伸,增强湿地保护意识。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市林园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湿地保护修复查看更多>生态环境查看更多>合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