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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2018-04-23 11:4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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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VOCs排放检查监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部门、园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检查监测,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提升监测能力。要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市环境监测站要组织开展对各区市县、园区监测工作的指导,加强人员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切实提高VOCs监测能力水平。

(三)强化质量管控。各地要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同时,根据监测数据,对环境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为本辖区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政策、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供基础性支撑。

(四)落实信息公开。要全面加强关于VOCs常识、治理、监管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扩大知晓面,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排污单位应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检查评估。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市环保局将本项工作纳入2018年度考核,加强工作督查,对推进缓慢、工作不力的地方通报批评。

附件: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3.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为掌握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指导地方做好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的VOCs专项监测工作制定本要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自查可参照本要点。

一、检查要点

(一)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检查监测人员可通过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完整,自行监测指标是否与方案一致。

(二)企业监测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监测人员可询问企业信息公开途径,并通过现场检查证实。重点检查公开信息是否完整,公开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数据一致。

(三)VOCs污染因子达标情况。检查监测人员可在企业现场,选取多个主要VOCs污染源开展现场监测,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等VOCs特征污染物。重点检查企业主要VOCs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

二、监测要点

环保部门开展的VOCs专项检查监测,按照“双随机”原则,可随机抽取企业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各行业不同点位的监测项目和监测依据等见附表。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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