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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8-05-31 13: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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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监测孔的设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监测孔仍按4.1.3、4.1.4和4.1.5的要求设置。

 

4.1.7 在选定的监测断面上开设监测孔,监测孔的内径应不小于90mm,监测孔管长不大于50mm(安装闸板阀的监测孔管除外)。监测孔在不使用时用盖板或管帽封闭,在监测使用时应易打开(见图2)。

4.1.8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监测断面下游 不超过0.5m处应预留污染源手工监测孔,其位置不与连续监测系统测定位置重合。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应靠近。

 

4.1.9 烟道直径不大于1m 的圆形烟道,设置一个监测孔;烟道直径大于1m 不大于4m 的圆形烟道,设置相互垂直的两个监测孔;烟道直径大于4m 时,设置相互垂直的四个监测孔(见图3)。

4.1.10 矩形烟道根据监测断面面积划分,由测点数确定采样孔数(见表1),采样孔设置在等面积小块中心线上(见图 4~图 5)。截面高度大于 4m 的矩形烟道,不应在烟道顶层开设手工监测孔;截面宽度大于 4m 的矩形烟道,在烟道两侧开设监测孔,并设置多层监测平台。

 

表1 矩形烟道的分块和测点数

原标题: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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