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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端:产能受许可证限制、分布不均衡、未来无害化处置比例将上升
产能存在巨大缺口。对于危废的管理,我国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管理制度。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省(市、区)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数量为2195个,总核准经营规模为6471万吨。但由于选址困难、环评未通过等原因,大量资质难以兑现为产能,实际经营规模仅为1629万吨,即使是5347万吨的官方申报量也远远不能满足,接近70%的危废没有得到妥善处置,由产废企业自行处理。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强将会倒逼产废企业将危废交由专业公司处置,同时统计口径外危废回流,使得危废处置的产能和经营许可证规模出现巨大缺口。
区域产能与需求不匹配,各地区受益程度不同。各省之间危废许可证的数量分布也有很大差异,目前持证数量最多的3个省份分别是浙江、山东和广东,而2016年工业危废产生量最高的三个省依次是山东、江苏和湖南,同时危废处置缺口最大的青海、新疆许可证发放进度始终迟缓。由许可证所代表的产能与危废处置需求在地理空间上存在一定的错配情况,考虑到危废运输成本相对较高,未来危废处置需求的爆发对于各地区危废处置企业的利好程度会有所不同,预计青海和新疆地区的企业受益程度最高。
行业集中度低,上市公司加快布局。截至16年底,布局危废处置的上市公司中,东江环保等前10大公司的产能资质合计为346.75万吨/年,仅占当年全国危废官方申报量的6.48%。危废处置的行业集中度非常低,潜在市场空间巨大,行业内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各公司因此纷纷加快在危废处置行业的布局,以东江环保为例,17年公司新签危废处置合同建成后将新增产能51万吨,占16底产能的34%。
废物处置资源化利用为主,预计未来无害化处置比例上升。大部分危废处置持证单位均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置危废,占比高达73%,采用填埋、焚烧、医疗废物处理以及水泥窑等其它方式处置危废的持证单位少之又少。无害化处置占比低的根本原因在于无害化处置的经济效益差,在危废处置上产废企业缺少支付意愿。但随着环保立法的完善和执法的加强,企业违法成本大幅上升,未来无害化处置比率将逐步提高。在无害化处置方法中,水泥窑协同处置较其他方法有显著优势。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优势突出,提高行业占比指日可待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技术优势突出。危废处置方法分为无害化和资源化两大类,无害化处置毛利率较高且盈利稳定。水泥窑协同是一种新型无害化处置方法,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高温焚烧危废,具有处置种类多、规模大、无二次污染等技术优点。水泥窑处置的投资、运营成本仅为传统焚烧法的1/3左右,同时也不像填埋法要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投资、运营优势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的改造成本目前可以控制在1000元/吨以内,在一年内就可以投产盈利。相比之下,新建或者改扩建传统的焚烧炉费用在3000元/吨以上,至少是水泥窑的3倍,同时焚烧炉的建设期为2-3年,建成后产能还需要经过1-2年的爬坡才能达到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水平。按照水泥生产工艺,熟料煅烧所需能源的50%可由代用燃料提供,生料配制所需原料的16%可由代用生料提供,用固体危废替代燃料和生料的空间非常大。水泥窑处置危废的运营成本在每吨500-1000元左右,而焚烧炉的运营成本中枢为2500元。水泥窑处置可以凭借其成本优势压低危废处置收费,使焚烧炉处于微利或无利的状态,进而抢占市场份额。
可规避“错峰生产”,增厚水泥企业业绩。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将“错峰生产”作为压减产能过剩的重要手段。10月,工信部、环保部下发《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将河北、陕西、青海等北方15省纳入错峰生产的范围;目前,湖南、四川、广东等南方省份也加入了水泥错峰生产的大潮。按现行政策,具备协同处置危废功能的水泥窑可以免于或者部分减免错生产时间。即使不考虑协同处置的收益,在水泥价格高企的当下,水泥产量的增加也将极大的增厚水泥企业业绩。尽管当下减免政策正在收紧,但预计短期内仍能起到积极作用。
行业规范完善、政策陆续出台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进一步快速发展
处置危废行业规范逐步完善。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行业前期发展较慢,但自“十二五”以来,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2013-2014年多项行业最重要的标准陆续出台,2013年3月环保部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随后在垃圾处理、危废等领域相继出台规范性政策、试点政策等,扫清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行业的技术标准障碍,2015-2017年,国内多省也先后出台了多项与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关的政策,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至此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行业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处置危废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政府明显加大了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环保部于2017年5月发布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指南》。该指南对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有关的技术人员、危废运输、协同处置的工艺和措施、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等方面的审查要求以及针对不同模式申请单位的许可证颁发方式等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未来市场空间可达360亿元,水泥窑处置占比提高指日可待
水泥危废掺烧比例可达10%。根据环保部发布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水泥窑对于不可燃危废有最大容量限制,即对水泥生产过程中所能掺烧的比例有明显限制。对于液态不可燃危废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0%;对于含有机质或氰化物的小粒径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5%;对于含有机质或氰化物的大粒径或大块状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4%;对于不含有机质(有机质含量<0.5%,二噁英含量<10ngTEQ/kg,其他特征有机物≤常规水泥生料中相应的有机物含量)和氰化物(CN-含量<0.01mg/kg)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5%;对于半固态,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4%。所以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考虑到各种因素,我们假设水泥掺烧比为10%。
预计市场空间每年360亿。2017年我国水泥产量约24亿吨,我们据此测算水泥窑改造运营的市场空间。假设10%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比例,假设危废水泥掺烧比为10%,国内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能力上限为2400万吨/年。近年来,危废处置价格呈现稳步上升趋势,目前水泥窑处置的价格在2500元/吨左右,我们预计水泥窑协同处置运营市场规模上限为600亿元。若假设实际产能利用率为60%,则预期实际规模上限为每年360亿元。排除已经建成的项目,还有约2200万吨处置产能的开发空间。全部开发完成后,水泥窑协同占危废处置的比例预计将达到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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