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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化工、有色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

2018-11-14 08:55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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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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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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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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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1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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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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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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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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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广东: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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