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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印发

2019-03-26 16: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环境自动监测大气自动监测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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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内容

(一)完善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覆盖重点断面。

按照“省级考核,省级监测”的要求,推进全省重点断面水站建设,实现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提升水质预警预测能力,为精准治水提供有力支撑。共新建318个水站,包括169个省考断面水站、15个跨界断面水站、3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站、8个省级区域补偿断面水站、1个入海河流水站、9个入江支流水站、54个化工园区下游水站、31个近岸海域水站。更新改造126个已建水站,包括39个地方建设的省考断面水站、52个省级建设的省考断面水站和35个省级建设的太湖流域水站。建设1个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控预警预报系统。

1.省考和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新建169个省考断面,更新改造52个省建省考断面和39个地方建省考断面水站。我省380个省考断面中,具备水站建设条件有373个断面,已建水站204个(国控站109个、省控站56个、地方站39个),新建169个。2019年12月底,新建97个长江流域省考断面水站,2020年12月底,完成剩余72个省考断面水站建设,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2019年4月底,改造39个地方水站。2020年12月底,改造52个省考断面水站。

新建15个跨界断面水站。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省应布设29个国控长江流域跨界水质监测断面,其中17个断面已建有水站,剩余12个未建断面中,1个不具备建站条件,4个与省考断面重合,2019年12月底新建7个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我省周边与上海、浙江、山东和安徽四省省界断面共48个,已建有水站36个,剩余12个未建断面中,2个断面与省考断面重合,2个与长江流域跨界断面重合,在前述建设计划中已考虑,2019年12月底新建8个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

2.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我省现有省级生态补偿断面117个,其中已建水站94个,剩余23个未建断面中,15个断面与省考断面重合,在省考断面建设计划中已考虑,2020年12月底,新建8个生态补偿断面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

3.入海、入江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我省31个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中有29个已建成水站,剩余2个未建断面中,1个断面与生态补偿断面重合,在生态补偿断面建设计划中已考虑,需新建1个入海河流水站。45个入江支流断面已建水站16个,剩余未建的29个断面中,有20个与省考断面和生态补偿断面重合,在上述建设计划中已考虑,还需新建9个水站。2019年12月底新建10个入江、入海河流断面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

4.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为加强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支撑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2019-2020年,在近岸海域新建31个浮标式水质自动站,配备水质五参数、叶绿素a、蓝绿藻、氨氮、硝态氮、亚硝态氮、磷酸盐等监测指标,实现近岸海域国控、省控监测点位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

5.化工园区下游监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为监控化工园区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实现突发污染事件的有效预警,2019-2020年,在全省54个化工园区下游河流新建54个水站,其中2019年新建沿江34个化工园区水站,其余在2020年建设,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流量等监测指标。

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站建设。

我省共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8个,其中15个为地下水水源地无法建设水站,已建有水站82个,2019-2020年新建31个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挥发性有机物等监测指标。

7.太湖流域水站更新。

2007年太湖水污染事件以来,我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了大规模的水站建设,在太湖水质监测监控预警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太湖流域水站已连续运行超过10年,相关仪器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部分站点被迫停运,2020年12月底,改造35个太湖流域水站,更新老旧仪器。

8.建设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控预警预报系统。

为强化全省水质自动监测监控预警能力,2019-2020年,建设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控预警预报系统,形成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分析能力,实现数据查看、自动预警、综合分析、污染来源初判等功能。系统建成后,可开展整体性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水质异常现象,并结合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测算水质动态变化,评估污染物扩散对下游水质造成的影响,提升水质预警预测水平。

(二)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升预警预报能力。

统筹推进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布局,实现全省市、县(市、区)、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形成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具备以PM2.5等常规六项为主,特征因子为辅的监测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水平,空气质量预报能力由目前的5 天提升至10天精细化预报,预报准确率提升至80%以上。开展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重点化工园区监控系统及重点港口码头监测监控系统等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大气超级站观测网、省级大气质控实验室以及省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主要内容为改造115个省控(创模)及92个地方自建站;新建71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包括23个县(市、区)站、561个重点乡镇站、13个港口码头观测站、108个工业园区监测站、4个大气超级站、1个省级大气背景超级站;新建或升级70个环境气象观测站,新建1个气象大气超级站,共享23个风廓线雷达资料,升级人工增雨系统;建设省级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更新改造42个省级质控站、8个驻市监测中心和省监测中心大气超级站;升级1个省级大气质控中心和1个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

1.更新省控站及省建质控站。

地方财政负责更新92个已建空气自动站,包括67个省控(含县级环保模范城市点)及25个县(市、区)自建站老旧仪器及站房等基础设施,部分仅有1个空气自动站的县(市、区)应新建空气自动站,预计全省将新建23个空气自动站。2019年,完成上述115个空气自动站事权上收工作,上收后由省级财政统一对上收站点进行数据传输网络、远程质控(反控)及视频监控等系统改造,92个已建站点校准设备更新。2020年,全面更新2012年省级投资的42个省级质控站相关仪器设备。

2.建设省级大气城市和背景超级站。

为详细了解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支撑PM2.5和O3的污染来源解析,进一步指导环境管理和执法管控,2019-2020年由省级投资在各市新建或扩建1个超级站,配置在线VOCs监测仪、在线水溶性离子监测仪、在线OC/EC监测仪、在线重金属监测仪、气溶胶激光雷达等标准仪器设备。其中,淮安、盐城、泰州、宿迁4市需新建超级站,其他8个城市及省环境监测中心超级站中部分仪器设备需对照标准配置补充新购或更新。

为了解我省区域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本底水平,系统、全面地掌握省级区域尺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建设省级大气背景超级站。借鉴国家总站及先进省市经验,结合我省区域气象条件特征及大气污染现状,2020年选择大气环境相对较好且常年波动较小的沿海地区,新建1个省级大气区域背景站。开展常规指标(PM2.5、PM10、SO2、NO2、CO、O3)、颗粒物化学组分、碳质气溶胶组分、VOCs、金属元素、气溶胶及臭氧垂直分布、气象参数监测,并将观测数据集成至现有平台,与城市大气超级站共同构建我省大气超级站观测网,开展城市与背景深度观测结果对比。

3.升级省级大气质控中心,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

为进一步完善省级大气质控中心质控体系,提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质控水平,依托国家华东区域质控中心的工作平台与合作机制,充分考虑我省及华东区域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业务发展需求,加强省级大气质控实验室能力建设。2020年,增配2套高精度流量传递质控设备、6台臭氧量值比对设备、2套标准品(SO2、CO、NO)不确定度验证系统以及2套颗粒物标准膜测试装置;对现有的大气环境预警预报会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强臭氧预报及在线污染源解析能力,提升省、市两级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时长与精细化程度,实现10天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能力,将PM2.5和臭氧预报准确率提升至80%以上。

4.建设省级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水平,增强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污染成因的能力,大幅提升应对和处置时效,避免“一刀切”,建设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该系统参照生态环境部“千里眼计划”,利用热点网格技术,筛选出我省污染贡献较高的网格2016个,每个网格大小为3千米×3千米,根据其污染贡献高低,在贡献较高的网格中布设4台网格化监测设备,开展重点加密监控,其余网格布设1-2台网格化监测设备,总计布设4875台各型自动监测设备,监测项目为PM2.5等常规指标。同时在原有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基础上,建设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数据处理与应用子系统,实现对现场端监测数据进行采集、校正以及多源数据的融合、分析,实时进行污染识别和跟踪,相关异常排放事件报警信息通过手机直接发送到执法现场端。

5.扩大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覆盖面。

为实现全省空气自动监控重点乡镇全覆盖,落实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考核工作,选取苏南重点城市及近年来设区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地区,2020年在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宿迁、扬州、镇江、淮安等市辖区内的561个重点乡镇,建设空气自动站,监测因子包含PM2.5、PM10、SO2、NO2、CO、O3等六项常规污染物。

6.建立健全我省重点港口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

为了解典型港区大气环境特征变化,监督高排放船舶及劣质油品的使用,促进港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开展重点港口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相关重点港区设置要求,2019-2020年,选择13个典型港区建设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组建重点港口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重点关注PM10、PM2.5、SO2、NO2、CO、O3及VOCs等污染因子。覆盖省内重点发展港区南京港、镇江港、扬州港、泰州港、无锡港、常州港、南通港、苏州港、连云港港及盐城港等10个港区,同时覆盖运河流域的苏州、徐州、宿迁三市运河流域重点港区。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应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2020年底,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7.强化重点化工园区VOCs监测监控。

为实时监控重点化工园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化工园区VOCs防治成效,支撑环境管理和精准管控,2019-2020年,根据重点化工园区实际情况及常年气象条件,对全省54个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每个园区上、下风向布设在线监控点,预计建设108个园区VOCs自动监测站。其中2019年在沿江34个化工园区建设,其余于2020年建设。针对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PM2.5、PM10、SO2、NO2、CO、O3)以及VOCs特征组分(对O3生成影响较大的组分、异味和恶臭组分),开展在线监测,组建重点化工园区VOCs监测监控系统。

8.建设船舶尾气排放遥控监测系统。

为进一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我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准确掌握辖区航行船舶尾气排放情况,2019年6月底,在长江江苏段南京三桥、南京四桥、润扬大桥、泰州大桥、江阴大桥、苏通大桥安装船舶尾气遥测仪共计23 套。2019-2020年在京杭运河江苏段等内河干线航道上安装船舶尾气遥测仪30套。

9.提升环境气象观测与人工增雨系统。

新建1个省级气象大气超级站。在生态环境好的金坛气象观测基地和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站建设省级大气超级站,其中金坛大气超级站已经建成,需新建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大气超级站。建设内容为:颗粒物(PM10、PM2.5)、反应性气体(SO2、NO2、CO、O3)、温室气体(CO2、CH4)、气溶胶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

建设70个环境气象观测站。在全省70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中配齐颗粒物(PM10、PM2.5)和O3等污染物监测设备,开展三项常规污染物监测,建成环境气象观测站。目前全省已在25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建有包含PM10、PM2.5在内的颗粒物监测设备,23个国家站建有包含SO2、NO2、CO、O3在内的反应性气体监测设备,再新建45套颗粒物(PM10、PM2.5)监测设备和47套O3反应性气体监测设备。

共享风廓线雷达高空风资料。高空风资料对城市环境预报具有重要意义。气象部门在全省已经建设23部风廓线雷达,分布在全省各地级市和重要区域,开展全省高空风的连续观测,需建设气象局到生态环境厅的网络通道,落实运行维持费用。

升级人工增雨系统。在现有人工增雨系统基础上,增加相关仪器、软件平台,开展人工增雨改善大气环境作业。包括省级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系统升级改造,人工增雨示范基地新增3套微波辐射计(淮安、镇江、连云港)和1部移动微雨雷达、1套探空火箭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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