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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印发

2019-03-26 16: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环境自动监测大气自动监测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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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系统。

构建全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新建一批生态地面观测站点,用于全面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监测监控。加快发展生物监测技术,优先保障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毒性检测分析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全省农村环境监测网络,三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布设1个村级监测点位。

1.构建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守住重要生态空间。

面向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重要生态空间,开展新一代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遥感数据处理与管理系统、水环境遥感监测业务系统、大气环境遥感监测业务系统、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业务系统建设。扩大卫星遥感数据来源,从原有的4颗卫星增加到11颗主要卫星;提升数据标准化、自动化处理能力,加快生态监测响应速度,从原有人工解译模式变为自动作业-人工核查的新模式,第一时间发现生态破坏行为;结合管理需求拓展监测业务领域,将与“山水林田湖草”密切相关的水、气、生态领域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在做好生态监测评价的同时实现遥感技术在太湖蓝藻预测预报、水体水色异常识别筛查、区域大气污染空间分布动态监测、沙尘天气预警等方面的应用。2019年1月-12月,在省监测中心建立新一代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遥感数据处理与管理系统、水环境遥感业务系统、大气环境遥感业务系统、生态环境遥感业务系统5个监测系统,全面提升生态监测能力水平,满足全省生态空间保护需求。

2.新建生态地面观测站,提高原位观测能力。

加强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实现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与监测,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经济带(南京绿水湾国家湿地公园)、江淮生态大走廊(扬州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引领区(江苏宜兴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新建6个地面站点,形成生态、生物、水、气、土等多要素长时间、连续性、自动化原位观测能力。2020年,完成选址新建,以保护和监测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标,开展生态地面观测。

3.形成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毒性监测能力。

为满足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需求,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体健康,2019年1月-12月,依托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生物监测实验室建设,重点加强分子生物学和生物毒性监测分析能力,新增包括分子生物学高通量测序系统、核酸检测设备、生物毒性在线监测系统、模式生物培养设备、生物毒性应急监测设备在内的10台/套生物监测分析仪器,在全省生物环境监测网络中发挥引领作用。

4.加强农村环境监测,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在满足国家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说清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和主要问题,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供较为科学全面的数据支撑。从2019年起,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范围增加到76个县(市、区)242个村,含14个必测村、228个选测村(每年每县3个村),达到国家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目标要求;再经过三年时间,逐步拓展至每个乡镇至少监测1个村,实现全省范围内的有效覆盖。监测对象涉及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地方财政向承担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环境监测机构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或直接由地方政府向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购买服务。

(四)建设完善污染源监控网络。

为改善环境质量,强化对污染源头的现代化管控,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排污单位、机动车、加油站、工业园区等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安装监控设施,以我省长江经济带和沿海地区为重点,建立省-市-县-园区多级共享网络,实时采集污染排放、生产与治污设施运行状态、工况参数、现场视频等数据,通过监控系统与环境质量、执法等系统对接关联分析,探索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响应关系,推进精准治污,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1.完善噪声监测网络。

2019年,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结果、城市区划调整及道路交通建设发展,调整、优化功能区噪声、城市区域噪声、交通噪声监测点位,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声环境监测网络。2019-2020年,加强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形成地级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功能区及交通噪声监测按照国家要求逐步采用自动监测代替手工监测;实现全省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联网集成管理;开展省会城市车载噪声自动监测试点,逐步对建筑施工场地、大型机场等重点环境噪声源开展自动监测。2020年,推进振动监测能力建设,增配振动监测仪器设备,逐步对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铁路沿线等环境振动重点污染源开展试点监测。

2.机动车远程在线监控网络建设。

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2019年9月底各设区市至少完成10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遥测点建设。全省建成固定式遥测点至少130个,移动式遥测点至少13个;监测指标主要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不透光度、林格曼黑度。完成遥感监测信息平台升级建设,展示全省的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点位的地理分布位置及污染状况,高效筛选高排放车辆,通过流量分析和模型演算,获取全省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推进全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联网,构建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形成“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20年1月1日起,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的重型柴油货车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年10月底基本完成。

3.建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

拓展污染源监控联网范围,建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2019年,对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推进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标准改造,进一步提升监控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分析能力,提高监控数据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升污染源监管现代化水平。按照《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要求,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设置参数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时动态收集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日志、工作状态、参数信息、标记数据等信息,提升系统联网能力、存储能力、计算能力、分析能力、系统间对接联动能力,以及监控数据质量大数据分析评估能力。2020年,加强污染源监控动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重点污水处理厂安装自动校标设施、同步留样设施,实现监控系统数据异常远程取证,提升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性,为精准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4.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及网络建设。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建立工况用电监控网络,2019年完成用电监控系统建设,初步完成主要大气排污单位用电监控设施的安装与网络建设,采集排污单位各工段生产和治污设施的用电等信息,掌握污染物排放规律,促进精准治污。

5.排污许可一证式监控管理网络建设。

建设省级排污权在线申报、监控、审核、交易全过程一证式一体化管理网络。打通与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和发证平台的数据联网接口,对我省排污许可证数据动态更新;对排污许可企业各工段用电、用水等大数据信息进行采集,通过模型计算核定与校验排污单位实际排放量,为排污单位排污权的核准提供依据。登记管理全省排污单位排污权属,为建立排污权抵押融资租赁提供基础支撑。实现排污许可证系统与环境执法系统的对接,为围绕许可证执法、依证执法提供全面完整的数据支持。打造覆盖面广、标准规范、数据准确、体系完整、应用广泛的环保物联网示范工程。

6.重点行业工况监控网络建设。

依据生态环境部《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指南》《污水处理厂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中火电厂、重点污水处理厂、重点固废处置设施建立工况监控网络,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根据工艺设计,对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的工艺参数和电气参数进行监测,与末端监测数据形成完善的数据链条,全面监控大气、水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状况,分析监测数据真实性等情况。2019年首先完成沿江8市重点行业监控网络建设。

7.生态环境视频监控网络。

建设多业务兼容、可平滑扩展的生态环境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总排口、监控仪表进行视频监控联网,对工业园区进行视频监控联网,对国家级生态红线区的24个自然保护区、13个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90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重点红线区域实施视频监测,对全省移动执法视频记录实施省级监控。通过统一的RTSP、SDK、GB/T28181等通用视频标准,将视频监控设备连接到统一的环保云,实现多业务视频数据的异常时自动取证与动态报警等功能。

8.油气回收自动监控网络建设。

参照生态环境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建立全省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对符合联网要求的企业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装置进行在线监控和全省统一联网,对联网企业建立长效监管考核机制。监督企业切实减少VOCs及颗粒物PM10、PM2.5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9.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监控网络建设。

建立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监控网络,提升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监控能力。2019年,建立集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监测、监控、应急、固废、管理于一体的“绿色园区”云平台,全省统一开发,省-市-县-园区四级网络共享。出台工业园区监控系统集成规范,对128个工业园区、53个化工园区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环境的自动监测系统、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状态监控系统、工况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急管理系统,以及环境管理台账等信息进行集成。2019年首先完成沿江8市化工园区(集中区)监控网络建设。

10.建设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系统及监控基础设施。

建设集GIS、信息情报、态势分析、网络通讯、指挥调度、协同联动、跟踪督办、应急指挥、监控预警于一体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系统,开展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响应的综合关联分析,分析挖掘污染变化规律,提升监控服务能力。建设安全可靠、标准规范、扩展性强的监控中心基础设施,实现监测监控大数据高效汇聚、质量控制、实时预警、协同开发、合理利用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监测监控数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完备性、有效性。建设同城备份机房和异地备份机房,实现基础设施“两地三中心”容灾备份体系。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按标准建立市级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数据计算和存储节点,配合与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数据交换和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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