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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全文(图文版)

2014-07-03 10:22来源:江西省环保厅关键词:大气污染脱硝工程工业除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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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编制依据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2.《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33 号);

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方案》(赣府发〔2010〕28 号);

5.《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年 2 月 14 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6.《江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7.《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 (赣府发 〔2013〕41 号);

8.《江西省 2013 年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实施方案》(赣府厅 字〔2013〕84 号);

9.《南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0.《九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1.《宜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2.《“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指南》;

13.《南昌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0~2012 年);

14.《九江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0~2012 年)。

二、现状与问题

(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从空气质量优良率来看,规划区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2013年,南昌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执行 GB3095-2012 标准),其他设区市均为二级(执行 GB3095-1996 标准)。其中,南昌市 201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 222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 60.8%,轻度污染26.3%,中度污染 8.2%,重度污染 4.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PM2.5)。其中,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年日平均值为:可吸入颗粒物 (PM10)116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为 69 微克/立方米,二氧 化硫(SO2)40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40 微克/立方米。九江 市 2013 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 342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3.7%。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年日平均值 为:二氧化硫 36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 32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 粒物 78 微克/立方米。

从污染时段来看,规划区冬春季节污染频率大于夏季,这与气象条件、周边地形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有关。据气象资料分析,每年 11 月至次年 2 月是规划区灰霾日数出现较多的月份,秋冬季节的灰霾天气占全年灰霾日总数的 70%以上。规划区地处平原地带,冬季逆温频度大于夏季,冬季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时有超标现象,城市大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变化特征。

从污染特征和主要污染因子来看,以煤烟型污染为主要特征向复合型污染转化,规划区由 2000~2010 年的首要污染物以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为主,到 2011~2013 年,特别是 2013 年以细颗粒物、臭氧(O3)为主。以 2013 年南昌市为例,细颗粒物超标率为36.2%,年浓度均值为 69 微克/立方米,超过年均值二级标准 0.97 倍;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均值的超标率为 6.6%,最大值为 225 微克/立 方米(出现在 5 月),最大超标倍数为 0.41 倍。

(二)规划区大气污染排放现状评估

2012 年,规划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20.1 万吨,其中工业 19.6万吨,生活 0.5 万吨。从工业污染物排放行业分布来看,二氧化硫排放量居首位的火力发电业为 6.1 万吨,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34%,第二位钢压延加工为 2.3 万吨,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13%,第三位炼钢为 1.6 万吨,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 9%。前十大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行业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87%。2012 年规划区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23.4 万吨,其中工业 16.3 万吨,生活 0.1 万吨,机动车 7 万吨。从工业污染物排放行业分布来看,氮氧化物排放量居首位的火力发电业为 9.7 万吨,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 63%,第二位水泥制造为 2.3 万吨,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 15%,第三位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为 1.2 万吨,占 8%。前十大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行业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95%。

2012 年规划区烟(粉)尘排放量为 8.1 万吨,其中工业 6.8 万吨,生活 0.2 万吨,机动车 0.8 万吨,城市扬尘 0.3 万吨。从工业污染物排放行业分布来看,烟(粉)尘排放量居首位的火力发电业为1.3 万吨,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 21%,第二位钢延压加工为 0.55万吨,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 9%,第三位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为0.54 万吨,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 9%。前十大行业烟(粉)尘排 放量占全行业工业烟(粉)尘排放量的 80%。

总体来看,规划区单位国土面积承担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高 于全省其他地区,规划区以占全省 16%的国土面积,集中了全省 20% 的人口,产生了 34%的经济总量,消费了 37%的能源,排放了 35%的 二氧化硫、38%的氮氧化物和 22%的烟(粉)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近 10 年来,规划区污染天气逐步增多、出现频率和持续时间延长。同时,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严重雾霾天气。以南昌市为例,重污染天数 2013年达到历史性的 17 次1,全年优良率仅为 60.8%,大气污染频率和危害逐步增大。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

2、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带来挑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九江沿江开放开发等重大战略的实施,规划区工业预期将加快发展。但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产业结构偏重化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预计到2015 年和 2020 年,规划区 GDP 总量将分别达到 6700 亿元和 10799亿元;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 68%和 74%。GDP 总量及城镇化率进一步增长,必将对区域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现有大气污染控制力度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

3、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近年来,规划区启动了南昌旧城改造、九龙湖新城、九江八里湖新区等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拆迁改造。这些工程的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部分工地施工中没有采取相关降尘措施,混凝土搅拌企业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善或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行情况,车辆进出未采取除尘或降尘措施,产生二次扬尘较为严重。根据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对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或混凝土搅拌企业进行的每月一次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例行监测结果显示,工地周边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均不同程度超出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达到 1934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达到 1138 微克/ 立方米,拆迁工地及混凝土搅拌企业周边的颗粒物监测浓度明显高 于建筑工地。另外,加之城区环卫保洁、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管理环节滞后,区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 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4、机动车排气污染日益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2012 年,规划区机动车保有量 137 万辆,占全 省机动车保有量的 17%,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省机动车排放量的 24%,总颗粒物排放量占全省 20%。机动车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炭 黑等多种污染物最终转化为细颗粒物和臭氧,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 重要来源。同时,规划区现日均上牌车辆达到 650 辆以上,机动车数 量仍在快速增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日益成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联防联控重点内容之一。

5、大气环境管理模式滞后

规划区内南昌、九江、宜春三市按照现行的环境管理体系,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的措施以改善当地环境质量为目标,各个城市“各自为战”导致难以解决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同时,规划区城市特别是县级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不完善,技术装备能力不足,技术与方法不完备,质量管理体系亟待提高,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尚未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未纳入环境统计管理体系,难以满足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需要。

原标题: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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