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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首个BOT项目尴尬“坚守”

2014-11-05 10:02来源:法治周末作者:张舒关键词:PPP污水处理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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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与王小郢污水处理厂不同,近年来,原是合作伙伴关系的刺桐大桥建设经营方泉州市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公司”)与泉州市政府之间的关系并没那么和谐。

据法治周末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自2004年后,泉州境内跨江的8座大桥中,只有刺桐大桥仍在收费,其余7座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大桥均为免费。

在这7座大桥与刺桐大桥隐隐形成竞争之势时,名流公司的日子也不太好过。

据名流公司公开数据显示,刺桐大桥自通车以来,通行收入由1997年的2371万元增至2006年的8100万元。不过,2004年后,政府相继建成其余7座大桥后,陆续分流了车流量。2013年刺桐大桥的通车费用已降到4200万元。

“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后来人一些提醒吧。”名流公司董事长陈庆元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

“刺桐大桥项目是典型的PPP特许经营项目,但由于当初政企双方考虑不周,合同条款太过简易,时间一久,双方的问题和纠纷就慢慢凸显出来了。”中国财政学会PPP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感叹道。

民企仅凭红头文件获建设经营权

据陈庆元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厦门机场竣工运营,泉州人流车流急剧上升。然而,1994年年初,泉州当时仅有的一座16米长的泉州大桥瘫痪停运,因此政府急于再建一座跨江大桥,却苦于难筹资金,因而决定对外招商。

“我们看准机会,与政府及时沟通,将35亩本来要投资房地产行业的土地抵押筹资,以BOT模式投资建设刺桐大桥。”陈庆元回忆道,随后,由名流公司和政府授权投资的泉州市路桥开发总公司按60:40的出资比例成立“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994年10月5日,泉州市政府正式下发通知,刺桐大桥进入建设阶段,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期满后无偿移交给国家。

“其间我们根据与政府协商制定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对大桥使用者进行收费,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为止。”陈庆元说。

1995年5月18日,刺桐大桥正式动工建设,1997年1月1日投入运营。

然而,当时对BOT模式一知半解又无例可循的陈庆元并未与泉州市政府签订任何合同。“就从政府那儿拿到一张194号通知,内容极其简单,很多内容都不明朗。”陈庆元说。

“陈庆元当时只凭一纸红头文件便取得了刺桐大桥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权,却忽略了前期非常重要的调研、签约环节。”孙洁表示,正是这纸内容过于简单粗糙的文件,给刺桐大桥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埋下隐患。

刺桐大桥陷后续难题

“刺桐大桥建成后,政府不断修建桥梁,又将这些桥梁免费投入使用,直接影响刺桐大桥的投资回报。”陈庆元有些无奈,“按照国际惯例,政府在刺桐大桥周边修桥时,应对我们进行补偿。”

然而,刺桐大桥项目虽是PPP项目,但本身并没有完整的合同或协议在。“那纸文件也只简单提到这一项目由我们名流公司牵头建设,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陈庆元说。

2.5亿元的资金投入,成本其实早已收回,为何还要选择继续收费?

对此,陈庆元向法治周末记者回应道,过去18年经营期内,刺桐大桥盈利并不明显,同时还需支付巨额税收、工人工资以及12公里的桥面和接线路的养护维修等费用,还有政府规定的所有免征费用。

原标题:专题报道:首个BOT项目尴尬“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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