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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与污染企业的“角力” 正在德州上演

2015-03-27 09:27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邢婷关键词:新环保法脱硫除尘环境公益诉讼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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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或走入“常态化”

对这起堪称“首例”的公益诉讼,马勇认为其意义首先在于探索:“过去,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很少,取证、鉴定评估操作起来都较难。”

目前大气污染形势非常严峻,尤其华北地区雾霾频发。马勇称,中环联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大幅提高排污企业的违法成本。“案源、案件数量决定了环境公益诉讼不可能有很大的量,一年有十几起或几十起就非常多了,我们更注重的,是它本身的威慑和示范效应。”他说。

“中环联发起的此次环境公益诉讼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对公众进行一次环境法治意识的重要启蒙。”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评价。

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支持者,周珂表示,环境公益诉讼目前在我国仍是新生事物,公众对其缺乏了解,这起案件可视为提高公众环境法治意识和水平的一个“转折点”。

起诉仅5天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兴奋之余,马勇坦言,这样的进展在意料之中,“属正常”。

马勇介绍,在新环保法实施前,由于对诉讼主体、类型没有做细化,缺乏程序方面的相关规定,一些地方法院拒绝受理或延迟受理环境公益诉讼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被誉为“史上最严”、“长牙齿”的新环保法,其效果正是在“可诉”中得到了体现。

“随着新环保法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还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综合看,我认为目前环境公益诉讼步入了常态化阶段。”马勇表示。

延伸阅读:

【专题】:新环保法:翻开环保法史上新篇章

原标题:“有牙齿”的环保法迎来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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