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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环境监测工作综述

2015-08-04 09:1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谢佳沥关键词: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环境空气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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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气、土壤环境监测深入推进

2015年4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召开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暨廉政工作会,深入分析当前环境监测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积极谋划“十三五”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思路。

面对环境监测的新形势、新任务,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紧紧围绕环境管理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环境监测再上新台阶。

目前,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所有点位的实时监测数据。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设1436个监测点位,比原定目标提前1年实现了全国全覆盖。这些数据将全部用于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随着2014年12月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的基本建成,我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中心均已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并可以开展预报预警业务。

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现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化,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在环境保护部官网和新华网上公开发布。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年底前,将力争使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全部具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

在源解析方面,目前,26个重点城市已启动源解析工作,济南、青岛、银川等3个城市已完成研究工作,全年计划要完成20个城市左右。北京市、天津市等14个城市正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

在水质监测方面,除组织对国控断面和规划考核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每天6次实时公布国家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外,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国控地表水点位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工作。

此外,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正在开展试点,同时《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办法》正在编制中,下半年即将印发,以期将此做法从制度层面固定下来。

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的出台,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逐步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截至目前,已有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完成了点位布设工作。据了解,此项工作年底前将完成,与之相配合的,是逐步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监测数据为生态考核提供依据

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到480亿元,覆盖了全国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512个县。

为了使资金分配有所依据,环境保护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组织现场抽查、通报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汇总、评价各相关省(区、市)报送的数据资料,编写监测评价报告;向财政部提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报告。全力配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2014年度评价考核结果显示,492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有69个,占14.0%;“基本稳定”的有355个,占72.2%;“变差”的有68个,占13.8%,其中“明显变差”的有4个,“一般变差”的有15个,“轻微变差”的有49个。

财政部根据上述考核结果调整了2015年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为探索建立生态环保绩效考核体系进行了先行先试。

延伸阅读:

十三五环保规划之“环境监测”篇

2015年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综述

原标题:提升能力 支撑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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