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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威:约谈超过20城 “约”不胜防

2015-08-05 15:37来源:时代周报作者:季木关键词:环境监察新环保法环保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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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级别还应上提

在环保部公布约谈办法之前,江苏、浙江、新疆三地都曾出台过“环保约谈”的相应办法。而其后,各省也出台了相应的约谈办法。

例如河北省2014年年底出台的《约谈暂行办法》规定在21种情况下,存在未履行环保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约谈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这比环保部文件中规定的11种情形还要多出10条。

“文件上来看,很多地方的力度是不小,许多省都把地级市都纳入到了约谈的范围内。从这方面来看,环保部的约谈范围还应该往上扩大,现在环保部约谈对象主要是市长或者分管环保的副市长,虽然行政上对口,但还不够威慑力,将来还应该将分管环保的副省长、市委书记也纳入到约谈的范围中来,执行的效果会更好。”常纪文解释,约谈对象的级别关系到执行的力度,通常只有一把手或者上级主管省长才能有更高的发言权。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省级环保厅的约谈对象主要是在县一级,不过也有省将地市级纳入到了约谈范围。

如海南省环保厅今年5月的约谈中就包括澄迈县、琼海市、临高县、三亚市、万宁市等5个市(县)政府,以及海南威立雅水务、中航特玻、金海浆纸等3家重点排污企业。

“如果省级环保厅都积极约谈市级负责人了,环保部不能继续重复去约市长,应该再把级别提高一些。”常纪文说道。

葛察忠则在前述的文章中建议,目前完善“环保约谈”,一方面要实行不同部门、党委和政府共同约谈,不断夯实多级环保约谈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媒体和公众共同监督的约谈模式,建立和完善约谈后监督机制。

原标题:环保部发威:约谈超过20城 “约”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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